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校内道路和机动车安全管理的提示学院各位老师:暑假期间,东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已对校园交通标识、标志进行重新设置。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特作如下提示:凡进入东校区的车辆必须持有《东校区车辆出入证》或《东校区车辆临时出入证》。二、驾驶人和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要求。三、进入校区机动车按不同工作区域停放:1、城市学院行政人员车辆统一停放在行政楼底楼车库或行政楼旁道路规划停车位内,城市学院教师车辆统一停放在五教旁道路规划停车位内;2、服装学院教职工车辆统一停放在服装学院教学楼旁道路规划停车位内;3、美术学院教职工车辆统一停放在美术学院教学楼前规划停车位内;4、文理学院行政人员车辆统一停放在文理学院办公楼前道路规划停车位内,文理学院教师车辆统一停放在文理教学楼旁道路规划停车位内,东篱居职工车辆统一停放该小区内;5、凭《临时出入证》入校车辆统一停放在宿舍区和校内道路规划的其它停车位内,其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6、五教、物管接待中心、服装学院附近网状黄线内为禁停区域。四、停车要求:车辆必须停放到白色停车位标识内,停车方向与该侧道路车辆行驶方向一致。五、校内限速15km/小时,学生宿舍区域限速5km/小时,校内禁止鸣号。六、校内车辆行驶贯彻“行人优先”的原则,任何机动车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人。七、对校内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及其它违反《道法》的行为,安全保卫办公室进行贴〈告知单〉和锁车处理,对学院职工三次以上被贴〈告知单〉的车辆,报学院人事部门处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情节严重的其它违规情形,由安全保卫办公室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纠正和处理。川师东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