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多篇[说明]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一)根据中共荥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荥经县司法局《关于报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的通知》(荥司法﹝2021﹞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供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我社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各项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年度普法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作用。2、基本原则。集中进行与长期坚持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确保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广泛深入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二、加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全面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根据各股室、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联系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使法治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类人群。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教训,提高实际的宣传效果。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集合,深入基层,深入联系村烟竹乡凤凰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展览,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抓好学法用法,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有会必学,逢会必学,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支部会,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向会议议程固定下来。制定本行业的法治知识宣传册,要求干部职工进行个人学习,掌握供销系统有关法律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促进供销事业法治化管理。四、落实痕迹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派专人负责工作,并及时留台账、档案,把痕迹管理做好。同时,抢抓实效性,第一时间上报信息材料。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二)2021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稳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宣传工作新氛围。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促进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市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义务。三、工作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习-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二)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三)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每月学习法律知识1次。建立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普法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普法的“新鲜度”,强化新法的传播普及。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四)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利用“3.5”雷锋日、“12.4”法治宣传日、“城管开放日”、“江淮普法行”及“机关集中学法月”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六进”方式,送法律到乡村、企业、社区、学校。主动与宣传对象联系,开展法治讲座、实施法律咨询;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进行法律宣传,对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五)做好行政相对人普法宣教工作。全面提升普法教育针对性和科学性。对商店经营户开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