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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评选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三爱教育”,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二.校园之星及评选标准:1.形象之星:气质高雅,谈吐文明,仪表端庄,青春阳光;2.礼仪之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尊敬师长,举止大方,谦虚礼让,文明典范;3.智慧之星:聪明善学,思路清晰,反映敏捷,成绩优秀;4.勤学之星: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孜孜以求;5.特长之星:学习态度端正,有特殊专长,专项素质出众,贡献突出(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网络信息、演讲等方面);6.奉献之星:乐于助人,不求索取,热爱劳动,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7.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8.快乐之星:心胸豁达,性格开朗,心态健康,笑对人生;9.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10.俭朴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三.评选范围及条件:1.范围:凡是在高中部就读的学生,不论正招生、委托生、借读生、重读生都可参加评选;2.条件:①凡是正在受处分并没有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评选;②有不良行为而且没有完全改正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四.评选方法:采取班级、学年、学校三级评选制,即由班级依据评选标准、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方法,先评选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各班推荐表现突出,有竞争力的学生参加学年之星的评选;在学年之星的'基础上推荐出部分学生(附事迹材料)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由评选小组依据材料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校园之星的人选。“校园之星”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内公示三天,确无问题,方可正式命名。班级、学年、学校三级之星都将展示照片,并适当奖励,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颁发证书。五.活动安排:四月份为“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月,具体安排如下:1.第一阶段评选班级之星;2.第二阶段评选学年之星;3.第三阶段评选校园之星;4.五四青年节进行命名表彰。六.评选小组:组长:z副组长:z组员:各学年副主任、全体班任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评选方案篇2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一、评选基本条件: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二、评选办法: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三、评选内容及标准: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