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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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乡镇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20XX年工作目标(一)以县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三)以县(区、市)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四)以县(区、市)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五)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六)以县(区、市)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38%和30%以上。(七)以县(区、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登记率达4‰,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八)以县(区、市)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九)以县(区、市)为单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十)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分工,20XX年原则上将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比重,根据实际服务量拨付资金。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45元,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增加新的服务类别,重点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高居民感受度。加大对基层机构支持力度,农村地区新增人均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新增经费使用和项目调整如下:一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目标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二是适当增加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目标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增加患者随访次数。三是适当提高村卫生室承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比重。四是提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补助水平。五是适当降低健康档案服务项目补助水平,取消新建档案补助。暂不调整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对于由于服务对象数量自然增加引起的所需经费的增加,通过减少健康档案补助经费加以解决,不占用新增的人均5元经费。(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为新增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新建的档案,算作更新档案),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慢性病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六)做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