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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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制度15篇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价格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价格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特制定《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价格管理制度21、一般性折扣1.1一般性折扣是指在销售前对全体顾客公开的,顾客只要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认购登记所享受的折扣。1.2会员购房,以及同一顾客购买第二套(或以上)房屋,按公司规定享受的折扣均视为一般性折扣。1.3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营销公司制订,报公司经理团通过后执行。1.4在销售过程中,营销公司应根据销售情况,分析一般性折扣销售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调整折扣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1.5制定一般性折扣方案须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以及一般性促销原则,比较目标价格与折扣后的平均售价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1.6制定一般性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争取资金快速回笼和减少复杂的按揭办理程序、控制按揭担保风险。1.7一般性折扣销售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应在销售策划中体现,并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1.8营销公司须妥善保管项目历次的各部门会签过的销售定价表原件、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并送交一份原件给财务部备案。2、特例折扣2.1特例折扣界定特例折扣是指具有特殊身份的顾客在购房时,或者普通顾客在批量购买时,要求享受超出一般性折扣范围的折扣。包括:内部职员购房折扣、集团购买折扣、一次性批量购买折扣、领导特批的其他折扣。2.2特例折扣控制原则a)谨慎性原则折扣销售方式在促销的同时也直接减少销售收入,因此应谨慎使用,严禁折扣销售的随意性和宽泛性。b)利益最大原则制定折扣销售方案应兼顾并处理好增加销售面积、现金流量和减少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关系,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c)特例折扣不可以和一般性折扣累加,按孰高的原则执行。2.3特别折扣审批流程价格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确定。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