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山东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国有森工企业)-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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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国有森工企业)业务概述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综合利用产品的国有森工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业务。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1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无。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及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核对、录入资料(1)审核《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3.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调取以下内容,对其进行案头审核:1.工商登记信息2.税务登记信息3.相关申报资料通过以上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制作《税务认定通知书》返还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