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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期末考试通知关于学校期末考试通知(通用7篇)关于学校期末考试通知篇1各学院、相关部门及全校普通本科各年级学生:我校期末考试将于X年6月24日开始,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学院集中组织的期末考试(考核)时间为X年6月24日至X年6月25日。各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请咨询各课程所属学院或查看课程所属学院网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定于X年6月26日至7月3日进行(含周末)。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可在X年6月9日至12日期间在百合平台中查询并打印。二、严肃考试纪律本次期末考试地点分为蛟桥园、麦庐园两个考区。蛟桥园考区主考场设在第五教学楼,同时使用第三教学楼部分教室。第五教学楼将于X年6月25日20:50进行清场并封闭。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麦庐园考区主考场设在第二教学楼,同时使用第一教学楼部分教室。考务办公室设在第一教学楼的麦庐园教务办,第二教学楼将于X年6月25日20:50进行清场并封闭。考试期间,考生除书写笔、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绘图工具等考试用品外,不能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不能携带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由教务处组织的期末考试实行试题纸与答题纸分离的方式,即考生答题时使用专用答题册。为此,考生应试时,应首先在答题册密封线之内的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名称、学号、姓名、班号等,对在密封线之外填写或未填写上述内容的考生,其试卷作废,以零分计。请各学院于X年6月19日至22日间从“考务管理系统”中输出本学院所属学生的“考试通知单”并发给学生。学生按“考试通知单”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在“期末考试学生签到单”上对应位置签名。学生证、身份证及校园卡均为考试有效证件,考生须将考试有效证件和“考试通知单”置于课桌上方备查。请各学院督促班主任务必利用主题班会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江财教务字[]35号)、《关于对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补充的通知》(江财教务字〔〕158号)和《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诚信教育管理条例》(江财学工字[]6号)文件,切实加强考前考风考纪教育。三、监考与巡考每个考场均根据考生人数安排监考教师。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于X年5月27日前对监考编排结果进行学院内部调整。请各学院将监考任务落实到人,必须本人监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的,学院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代监考人名单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交教学运行科,否则按《江西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问责制度》(江财教务字[]3号)第三条第五款认定为严重教学责任事故。监考教师在课程开考时应向考生宣读“江西财经大学考试考场指令”,特别要提示不能携带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应督促考生签到,并根据考试有效证件和“考试通知单”查验考生身份和是否对号入座,同时请注意检查考生课桌面是否抄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及图表,是否有手机等电子设备。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时应认真核对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实收试卷数,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后果由监考教师负责。本次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10分钟(英语听力考试除外),请监考老师注意考试时间并提醒考生。期末考试期间,请各学院领导到教务处指定的考场进行巡视,并详细填写“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于当场考试结束后交各校区考务办公室。请各学院于考前将巡考人员名单报教务处运行科。四、试卷装订、阅卷及成绩评定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整理好本考场答题册、试卷纸、答题册封面、学生考试签到单、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材料一并拿到“考务办公室”。将答题册封面、一份空白试卷、答题册进行密封装订后,由各学院当场领回,并组织阅卷评分;其他试卷、学生考试签到单、考场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留存教务处备查。各门课程的阅卷工作,应在学院或教学系的组织下,认真进行,采用流水分题阅卷方式,少数课程因条件限制亦应采用交叉阅卷的方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课堂考勤管理规定(试行)》(江财教务字〔〕33号)第十条:“学生某门课程累计缺课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消其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之规定,由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前提出名单报学院审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于X年5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命题通知时已通知)。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成绩的调整由教务处按有关规定(《江西财经大学关于对部分省(区)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实行特殊管理的暂行办法》江财教务字〔〕28-3号)统一操作,各学院、教学系、各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整。任课教师必须于X年7月7日前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并打印一式四份学生成绩单,报课程所在学院核准。经学院核准后的学生成绩单由任课教师本人签名,一份存课程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