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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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公司章程【草案】编制2010年10月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274164874"第一章.总则PAGEREF_Toc274164874\h2HYPERLINK\l"_Toc274164875"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PAGEREF_Toc274164875\h2HYPERLINK\l"_Toc274164876"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PAGEREF_Toc274164876\h2HYPERLINK\l"_Toc274164877"第三章.董事会PAGEREF_Toc274164877\h3HYPERLINK\l"_Toc274164878"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PAGEREF_Toc274164878\h4HYPERLINK\l"_Toc274164879"第五章.财务会计PAGEREF_Toc274164879\h4HYPERLINK\l"_Toc274164880"第六章.利润分配PAGEREF_Toc274164880\h5HYPERLINK\l"_Toc274164881"第七章.职工PAGEREF_Toc274164881\h5HYPERLINK\l"_Toc274164882"第八章.期限,终止,清算PAGEREF_Toc274164882\h6HYPERLINK\l"_Toc274164883"第九章.规章制度PAGEREF_Toc274164883\h7HYPERLINK\l"_Toc274164884"第十章.附则PAGEREF_Toc274164884\h7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的建立合资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制订本公司章程。合资公司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甲方名称:地址:国籍:乙方名称:地址:国籍:合资公司为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使双方根据可行研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满意的投资回报。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第九条甲、乙方出资如下:甲方出资:万元,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出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第十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第十一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主要内容: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第十二条合资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第十五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六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的重要报告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和分配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规章;讨论决定合资公司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第十七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四年,可以连任。第十八条董事会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第十九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第二十条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二名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一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第二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第二三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二四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第二五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