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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申请办法2017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申请办法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以下是关于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申请办法,希望大家认真阅读!一、申请对象符合2016年丰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非本市户籍儿童。二、申请材料(一)审核申请人2016年申请材料。(二)2016年延缓入学医疗证明。1.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延缓入学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与病情相关联的各种检查报告、病历和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康复证明上需注明就诊医生姓名、科室办公电话。二、受理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18日三、受理地点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四、审核部门丰台区教委、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丰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五、办理程序1.审核申请人提交2016年申请材料、儿童延缓入学医疗证明、可以入学的康复证明。2.通过审核的,审核申请人领取《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3.审核申请人持已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登记。4.登记完成后,按照《丰台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审核程序进行。六、申请要求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在本区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