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学核心考点背诵任务 第四天.pdf
上传人:文库****品店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202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学核心考点背诵任务 第四天.pdf

2022年司法考试刑法学核心考点背诵任务第四天.pdf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第一节正当化事由概述一、正当化事由的概念正当化事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情形。二、非法定正当化事由第一,依照法律的行为;第二,执行命令的行为;第三,正当业务的行为;第四,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第五,自救行为。第二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一般指犯罪行为的侵害,还包括一些侵犯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2.时间条件: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4.主观条件: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所谓重大损害,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二、特别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节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1而釆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1.起因条件是,必须有危险发生。就是出现了足以使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情况,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生理或者病理原因等使合法利益面临着紧急的危险。2.时间条件是,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3.对象条件是,避险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4.主观条件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5.限制条件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6.限度条件是,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是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权益,而不能等于或大于所保护的权益。7.特别例外限制。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二、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避险过当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2、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故意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3、未完成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第二节犯罪既遂一、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二、犯罪既遂的形态1.实害犯。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2.危险犯。危险犯的特征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是既遂的要件。3.行为犯。行为犯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构成既遂。第三节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的停止形态(即预备犯),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的特征:1.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二、预备犯的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四节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罪未遂的特征: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3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二、犯罪未遂的分类1、根据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完成对犯罪未遂进行区分,可以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1)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