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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的证明备案的证明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要用到证明的情况还是蛮多的,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写证明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备案的证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备案的证明1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墙体材料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湘墙办[20xx]3号)文件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进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并获得《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最新公布的产业政策中有关新型墙体材料的目录确定。第三条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条件:产品通过湖南省墙办的新型墙材认定,且认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市备案。第四条产品备案申报程序1、长沙市区行政区域内墙材生产企业在向湖南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申请认定前,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提交申报资料(省墙办认定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至长沙市节能新墙办,市节能新墙办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规模、生产装备及工艺进行审核,经初审合格后,按《认定办法》要求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省墙办申请认定。获《认定证书》的企业持证书到市节能新墙办办理《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市节能新墙办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2、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持有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级墙改办的证明、湖南省墙改办颁发的《认定证书》及申请认定的申报资料,向市节能新墙办申请备案,市节能新墙办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查勘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3、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五条凡取得《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进入长沙地区建筑工程领域的,使用该产品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优惠政策。第六条产品备案管理1、取得《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自取得证书之日起,产品质量应当接受市节能新墙办的监督管理,每备案年度应主动配合墙改管理机构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2、取得备案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在半年度末和每年年底向市节能新墙办报送半年度和年度生产、销售统计报表。3、认定备案产品应当在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主动向使用方提供盖有生产(经销)企业公章的《认定证书》及《备案证明》复印件,作为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墙改基金返退的必备资料。4、备案产品生产地点、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须进行重新申请认定及备案。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等发生变更或终止生产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5、《备案证明》有效期两年,且不超过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有效期。有效期满1个月后仍未申请产品备案的`企业,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长沙建筑节能网上予以公布。6、通过备案的新墙材产品在工地应用,应及时递交“新型墙体材料进入工地登记表”(附件2,在市节能新墙办登记,作为建设单位返退墙改基金的凭证之一)。7、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证明》,并报请省墙办取消该产品的《认定证书》。(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2)产品经市节能新墙办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抽检两次不合格;(3)经查实,申请产品认定资料弄虚作假;(4)企业拒绝提供配合产品质量抽样检验;(5)涂改、倒卖、租借、转让《备案证明》;(6)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半年度和年度生产、销售统计报表。第七条市节能新墙办按相应的认定期每年分三次在长沙建筑节能网公示经认定和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企业名录。第八条本细则由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备案的证明2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许可人名称(中文):(英文):许可人地址(中文):(英文):被许可人名称(中文):(英文):被许可人地址(中文):(英文):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商标注册号:是否共有商标:原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号:提前终止日期:提前终止理由:许可人章戳(签字):注:请按说明填写是□否被许可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填写说明1.报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提前终止,适用本书式。备案表应当打字或印刷。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2.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许可人/被许可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许可人/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3.许可人/被许可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