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文共赏广播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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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文共赏广播稿佳文共赏广播稿在学校广播站锻炼的学生都知道,广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没有准备广播稿就不会有好的广播效果,那要怎么写好广播稿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佳文共赏广播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佳文共赏广播稿1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花开花落,茶沉茶浮,心情积蓄,味道几何.佳文共赏与你浪迹文学世界我是班的。我是班的。首先让我们进入,《美文欣赏中的温馨时刻》板块,我们先来听一个故事《有一缕阳光叫感动》.小区里常见一对相濡以沫的老人,或相互搀扶着,慢慢向前走着;或一前一后,老太太在前,用一根拐杖牵着后面的老头。两位老人总是那么有说有笑、幸福而安详地从我面前走过。两位相依相携的`老人,成了小区最美丽的一道风景。老头是一个瞎子,听说在一次矿难中被人从矿井里救出时,眼睛没遮挡,被强烈的阳光刺瞎了。矿上也没赔上几个钱,辗转来到我们这里,就买了底楼的两间车库,一间住人,另一间堆放废品,靠收废品为生。开始时,老人们总是隔三四天,趁着晌午上门去各家收些废品。收废品的那天,他俩早早吃了午饭,轻敲着各家的门,许多人当初还以为他俩是要饭的,没几个有好脸色。后来知道了原委,许多人家一有废品就主动送上门。等废品积到了一定数量,废品站就派小货车专门来拖货。坐家收废的两位老人十分知足。为了回报小区住户,他俩还和小区保安一起,每天戴着红袖章,转悠在小区各楼道里,防着小偷小摸的事发生。尽管老头是个瞎子,但义务巡逻的时候总爱戴着一副墨镜,俩人面前挂着个哨子,这阵势也挺雷人的。有两次,小偷刚准备作案,老头就急促地吹响了哨子,穿透力极强,小区保安一听到信号,迅速赶到,将小偷拿下。有几次晨练,我都见到两位老人坐在花园里的石凳上,老太太拿着一份报纸,一字一句地读给老头听。老头一旁端坐着,似在倾听花开的声音,又像在倾听整个世界,神态是那么安详、专注。我家订了几份报纸,一看完,便叠好送给两位老人。那时候,老头的脸上像是绽开了花,一个劲地言谢。老太太告诉我,他俩都读过书,但膝下无儿无女,老头原来就爱看报,报纸成了他的“儿子”,每天都让她找报纸读给他听。见我常年免费送报纸,他们竟买了一箱牛奶,说是给我女儿的。我坚决不收,他们就差下跪求我了,没办法只好收下。两位老人平时从不贪人便宜,收废品也从不少给人一分钱,跟大伙儿相处十分融洽。有一次,邻居们提出帮他们办一份低保,当即被他们谢绝,说大伙儿给予他们的已经够多了,不能再给大家添麻烦,现在的日子,他们很满足。那天早上下大雨,我突然想起两位老人,怕他们摔倒在那儿,没人知道。来到小区广场上,读完了报,老太太撑起雨伞,扶着老头,依然有说有笑地往家走去??那一刻,望着风雨中相依相携,我似乎感到阳光早已从天而降,穿透风雨,穿透尘世无数守望的灵魂。这世界的雨兀自下着,可老人们的心头却燃着阳光,这阳光里有温暖,有珍爱、有牵手、有希翼,还有一缕穿过我的记忆,叫感动。最后,让我们一起聆听歌曲《诺》。让心理起锚,拨除生命的迷雾,寻找生活的真谛。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敬请期待下周四的佳文共赏。我是班的。我是班的。让我们下期再见。佳文共赏广播稿2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讲的题目是《法律常识》。今天,我们通过校园广播站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收听广播的同学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