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论文(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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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论文(4篇)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论文篇一情况汇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1—7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1、2012年,我区共有城镇居民15055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征缴居民医保基金46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00万元,上级补助360万元,2011年底历年累计结余53万元。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计住院补偿779人次,支付20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89人次,支付2万元。目前基金账户结余106万元,上级配套未到位资金约199万元。二、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标考核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基金使用未达到虚实进度,结余较大。原因分析:①我区辖两乡两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过大,非农业人口较少,2012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055人,其中学生9344人,学生占62.1%,而参保的在校学生也大都跟随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②今年我区已全面使用金保工程系统,按全市六统一要求,所有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因我区没有1二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大部分重症病人转到六安市内医院或者省级医院就诊,且多为二级或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较低,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低,保底报销比例为40%,但是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底报销比例已达到65%,跟新农合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够灵活。三、下步打算及建议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各县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都是按照全市统一的文件执行,建议实行民生工程考核时应更多的关注各县区是否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到位,在资金结余上的考核应将全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始终以关注民生,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认真分析政策,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使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论文篇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一、参保范围凡在东胜区居住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分户籍,无年龄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东胜户籍的人员需取得东胜区暂住证三个月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东胜区农村户籍的人员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筹资标准1、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40元,政府补贴170元,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城镇居民预缴费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14元,预缴费二年(含)以上的优惠21元;未成年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政府补贴130元,学生儿童预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个人缴费可优惠30元。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以及区属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和东胜区的少数民族参保人员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自2010年起,每年从9月1日至次年的4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手续,在此期间缴费的,享受次年的全年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续保人员未办理续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断保,其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再次参保时,视为首次参保,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从每年4月21日至11月30日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一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此前发生的医疗费不予不报销。四、支付范围及待遇水平1、在东胜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经东胜区医保局批准转往外地上级医院(须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或紧急抢救的医疗费。其报销办法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先由个人承担300元。超过3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3%至80%;同时,城镇居民从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的,在原享受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最高不超过5%。一年内最高可报销医疗费12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医疗费)。2、参保的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参保学生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死亡,支付死亡津贴15000元。参保学生儿童遭受意外伤害后,由学校或参保学生儿童监护人于24小时内向东胜区医保局和所在学校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申报,并填写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调查表。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