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精品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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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精品多篇)【寄语】深圳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章机构及其职责篇一第七条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规定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第八条公积金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建立决策结果备案备查制度。公积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第九条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管。公积金中心是本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机构要求,依公积金中心章程运作。第十一条公积金中心承办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事项,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九)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十)拟订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十一)按规定开展或者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十二)查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十三)承办本市人民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前款第(七)项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第(九)项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前款第(十)项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的住房价格、职工购买能力、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状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等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市实际情况,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管理部作为分支机构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第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采用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信息化的内控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公积金中心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质量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制度和标准化服务机制。第十四条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受委托银行开展归集、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义务及责任。受委托银行应当接受公积金中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受委托银行挪用住房公积金或者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考核后不合格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受委托银行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移交住房公积金及相关资料。章监督检查篇二第三十六条市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公积金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市财政部门的意见。公积金管委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市财政部门参加。第三十七条公积金中心及其管理的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当向市财政部门和公积金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应当包括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结果的财务报告和管理情况。第三十九条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对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第四十条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查询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