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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控制权的不断演变,到了现在的股份制控制公司,衍生出了公司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不匹配的现象。在金字塔的公司结构中,终极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偏离,实质上造成了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剥夺。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给公司一个较高的市场价值,给小股东带来安心的投资环境。关键词:控制权现金流权终极股东市场价值一、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二、控制权的演变对于控制权,这是一个随着企业制度变化而不断变化的东西。根据历史中企业状态的变化,企业是从业主制企业到合伙制企业,最后到现在的公司制企业,这些企业之间的控制权有着质的变化。公司的控制权在前期两个状态的情况下,控制权是相对比较集中的,但是到了现在的公司制度,控制权随着股份的分散,也变着分散。代理型公司股份的分散程度比剥夺型公司高很多,比如巴菲特的股东大会,在一个大大的体育场召开,采取大屏幕的现场直播,让几万的股东参加这样的盛典,由此可见,代理型公司的股份分散程度到何等高程度!但是股权的分散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100%的权力才是一种浪费。假如我们有100万,那我们是想要一个100%控制权的企业,还是一个拥有10%控制权的1000万企业。在现在商业竞争中,一个100万的企业是经不起大风雨的,然而1000万的企业却相对抗压能力强很多。所以时代是进步的,控制模式的改变是为了减少投资的风险,扩大企业规模。①三、现金流权以及与控制权的偏离正因为一个公司的企业控制权是分散的,所以一个公司的现金流量权也是分散的。现金流量权,对未来现金的要求权。如果在一个普通的公司,如果他们的股东都是一个个人的话,那么这公司的现金流权的分散程度与股东控制权相同。因为股东拥有多少股份,就相对应控制相对应的公司现金要求量。60%60%60%C公司B公司A公司X现实中的企业是成金字塔状结构控制的。一个人控制公司A,公司A又控制着公司B……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就会出现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之间的偏离。我们来假设一个例子来分析,假如一个人X拥有公司A的60%股份,公司A拥有公司B的60%股份,公司B也拥有公司C的60%股份。此时X这个人由于控制A公司,接着控制了B公司,最终对C公司的控制权达到了60%,但是X对于C公司实际的现金流权=60%*60%*60%=21.6%。由于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公司出现了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我们把X设为终极股东,这个终极股东实际上所控制的现金是大于理论上所应该控制的,这从某种程度上看,是大股东来侵害小股东的利益来获取的利益。假设C公司剩余的都是一些小股东,实际上他们的控制权是等于他们的现金流权,他们的权力是没有被剥夺的。被终极股东剥夺利益的是A公司与B公司的两个公司的小股东,这里就不予考虑,因为这讲着是权力上的剥夺。现在从利益层面分析,如果C公司损失1块钱,终极股东只要支付0.216块钱,但他却拥有着60%的权力。正因为这种不对等,他的决策风险就比较大,这就会对C公司的小股东利益损害。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越大,大股东对于小股东的剥夺程度就越大,这样就会降低公司的市场价值。公司市场价值取决于市场上的资金是否愿意投资公司,因为公司的终极股东的剥夺性,就会导致市场上的小股东不愿意把钱投入公司。所以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是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成负相关关系的。四、数学模型构造为了更形象分析这个问题,我们用一个数学模型来分析。首先得假设几个条件,为了以下分析的合理性以及方便性。假设一: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偏离程度的关系是线性的而且负相关的。假设二:公司只存在一个终极股东,剩余股东都是市场上的小股东。假设三:终极股东的执行能力是根据自己的现金流权决定的。运用之前那个例子说明,本来股东会用60%的能力去做事,但是现实中却只用了21.6%能力做事。假设四:终极股东还是希望公司获利,而不是通过剥夺这个公司资产来达到其他公司获利。假设公司的正常市场价值为NMV,公司的偏离程度为α,公司实际市场价值为AMV,终极股东的剥夺造成的价值流失函数为αF(x),那么可以得到AMV=NMV-αF(x)①(F(x)是一个正函数与函数上限NMV且α<1)在理论上,在F(x)是一个正常数的时候,如果α=0的时候,公司的实际市场价值是最大,因为此时不存在偏离程度,也就是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对等。当α越来越接近1的时候,公司的市场价值越来越小。所以公司希望的是现实中终极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是对等的。在式子①中,F(x)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是可变的。假如这个终极股东的控制权为a,现金流权为b,公司所执行的能力为P,实际所能执行能力为P0,则可以得到这个式子。α=(a-b)/a=1-b/a②P=(b+1-a)P0③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如果终极股东愿意为公司尽他股份所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