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玉军****la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XX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

XX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XX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21号)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21〕26号)要求,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集中整治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排查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医疗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同时,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全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一批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建立完善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二、组织保障建立XX县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在常务副县长领导下,县医保局、发改局、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审计局、税务局、市监局及人民银行XX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医保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牵头查处并综合治理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取、套取以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牵头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经办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牵头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配套方案;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县发改局:负责将医保部门按规定推送至株洲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依托信用中国(湖南株洲)网向社会公示公开;协助医保部门推动医药机构自我信用承诺公示和信用报告在医保领域的应用。县人民法院:负责对2019年以来涉及贪污、欺诈、冒领医疗保障待遇等刑事案件进行联合比对排查;参与追缴违法所得;提供判决、服刑人员相关数据,参与数据比对及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对县医保局移送的涉嫌重大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对医保部门移送的涉嫌医保欺诈线索及时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负责参保人员户籍、死亡人员销户、在押人员数据的比对排查工作。县民政局: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供火化、低保、特困人员等数据,参与数据比对及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县司法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行政执法。县财政局:参与集中整治检查督导工作,指导基金财务监管检查与规范工作;做好集中整治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县人社局:加强与县医保局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工伤医疗服务中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互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县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医疗保障部门移送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县审计局:负责提供近年来医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县税务局:协助相关部门对利用虚假发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查处。县市监局:协助医保部门依法将涉及医保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协同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共同推进建立医疗机构处方流转与监管机制;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医药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监督管理银行机构落实好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发放、激活、取款、回收、注销等环节相关业务制度规定。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医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兼任,下设综合协调组、制度规范组、检查督导组。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相互衔接。三、职责划分(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联络、沟通、及时掌握集中整治协调工作小组的指示精神,做好上通下达工作;负责建立通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各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