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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SXS302-2005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工作指导书版本号:B编制:杨伟静审核:相海平批准:李宝洲2005年7月10日发布2005年7月20日实施————————————————————————工作指导书目录承诺件(共四项)1、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3、城市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4、砍伐、修剪、移植规划区树木工作指导书承诺件(共四项)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一)设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三门峡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三门峡市损伤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赔偿标准》(二)申报材料:1、占用城市绿地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提供1:500的规划定位图;3、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图;4、占用城市绿地申请;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6、其它相关资料。(三)工作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人向市园林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报送有关资料;2、审查资料;3、现场勘察:市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内容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4、发出审批结果:科室初审,局长复审;5、缴纳费用;6、发放批准手续。(四)承诺时限: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告知退回(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损伤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赔偿标准三政(2000)19号三市价(2001)90号附:三门峡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三门峡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表申请单位(盖章):编号:三园林审()占用目的占用地点占用面积、时限恢复时间现场勘察意见:年月日初审意见:年月日复审意见:年月日核准意见: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意事项:1、申报材料:(1)占用城市绿地申请(2)提供1:500的规划定位图(3)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图(4)占用城市绿地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5)其它相关资料2、本表一式三份,市园林局、园林执法大队、申请单位各一份。二、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一)设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11条(二)申报材料:1、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平面控制图、意见书等文件,属国家重大项目的,附有关证明;2、现状图:用地范围内有树木的用1/200比例绘出拟建构筑物、树木位置;3、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图;4、绿化规划种植图(1:200或1:500),设计单位必须有资质;5、建设项目绿化规划审批申请表;6、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规划方案审批表。7、其它相关资料。以上文件、图纸统一装订成A4纸样式,一式三份(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工作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市园林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2、报送文件材料: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3、现场核准标准:(1)材料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2)绿地率指标是否满足相应规定(3)是否有需移、砍的树木,特别是古树名木(4)绿化规划种植图是否合理4、主管科室初审;5、主管局长复审;6、局长审定签字;7、缴纳费用;8、发放批准手续;9、审核文件材料存档;(四)承诺时限:接到受理申请以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收费依据及标准:绿化配套费(1元/m2)省政府豫政(1989)64号附:三门峡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规划方案审批表编号:三园林审()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绿地规划方案审批表建设单位(盖章)______工程名称填报日期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工程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底面积(平方米)绿地率(%)应配套绿化面积(平方米)实际配套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设计单位二、审查意见评审意见:年月日复审意见:年月日核准意见:年月日三、工程建设单位责任1、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平面图完成规划的绿化面积。2、新建居住区及改建、扩建的项目绿地率应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因特殊情况确实达不到比例的,实施异地绿化。3、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建筑竣工、规划验收前完成绿化施工,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质量等级核验。4、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市园林局审查同意。5、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前签定施工协议(合同)。绿化工程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竣工后,应经市园林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6、工程验收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绿化用地,并保持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