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确定房地产配套设施成本计算对象原则有哪些?.doc
上传人:玄静****写意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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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房地产配套设施成本计算对象原则有哪些?问:确定房地产配套设施成本计算对象原则有哪些?答:为了简化核算手续,确定房地产配套设施成本计算对象原则有:①第一类配套设撬,如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等,如果与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同步建设,且仅为一个房屋或土地开发项目职务,则可将其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计入房屋或土地开发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必作为独立的成本计算对象核算配套设施成本,也就是说不必在”开发成本”账户所属的”配套设施开发”二级账下设置明细账。因此,这种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_不属于配套设施成本计算的内容。②第一类配套设施如果与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非同步建设,或者虽然同步建设,但是其配套设施费需由两个以上的房屋或土地开发项目成本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将各项配套设施作为独立的成本计算对象,在”配套设施开发”二级账下设置明细账核算其实际成本,待房屋或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时,再按一定方法将配套设施成本分配计入房屋或土地开发项目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③第二类配套设施中,开发小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按规定不能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因此,应作为独立的成本计算对象,在”配套设施开发”二级账下设置明细账核算其实际成本。④第二类配套设施中,开发项目内的商店、银行、邮局、中小学、文化站等,因为都是可以独立发挥效益的完整的房屋建筑物,所以,不论其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成本,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计算对象,在”配套设施开发”二级账下设置明细账核算其实际成本。对于其中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用,应在商品房或商品性建设场地竣工时,再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计入房屋或土地开发成本。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