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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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规定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规定为统一规范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应制定规范的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篇11、网络系统维护1.1系统管理员每日定时对机房内的网络服务器、各类生产经营应用的数据库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并填写《网络运行日志》〔附录A〕记录各类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相关事件。1.2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信息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并如实将异常现象记录在《网络运行日志》〔附录A〕。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内容记录在《网络问题处理跟踪表》〔附录B〕上。部门负责人要跟踪检查处理结果。1.3定时对相关服务器数据备份进行检查。(包括对系统的自动备份及季度或年度数据的刻盘备份等)1.4定时维护OA服务器,及时组织清理邮箱,保证服务器有充足空间,OA系统能够正常运行。1.5维护Internet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1.6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2、客户端维护2.1按照人事部下达的新员工(或外借人员)姓名、分配单位、人员编号为新的计算机用户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等。2.1.1帐号申请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信息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OA的ID和邮箱。如需使用专业软件(财务软件等)则向财务主管申请,由财务主管分配权限和帐号密码,信息管理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2.1.2使用2.1.3帐号注销: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生产经营专用软件等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信息管理人员核实并将该记录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以及拿到人事部门的员工离职通知单,方可对该离职人员所用的帐号信息删除。2.4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因房屋调整确需移动或增加信息点时,应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调整,并及时修改“网络结构图”。2.5为客户机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通知和协助网络用户升级防病毒疫苗。3、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管理3.1系统及平台软件采购3.1.1由信息管理员提出相关系统软件的采购及升级申请,填写《软件引进、升级审批表》〔附录D〕,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3.1.2应将原始盘片、资料、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归档案保存,以备日后查询等。3.1.3应办理软件注册手续,并将软件认证号码、经销商和技术支持商相关信息填入《软件信息表》〔附录C〕。3.2系统、平台软件的'管理3.2.1信息管理人员负责软件的安装。3.2.2信息管理部门保存和使用软件的复制盘片,也可根据需要从档案借出原始盘片,复制相关资料留存使用。3.2.3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载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相关补丁程序,并与原系统进行配套管理和使用。3.2.4信息管理员负责将软件商信息记录在《软件信息表》〔附录C〕,就软件技术问题与软件商联系,并负责软件的升级。4、软件维护4.1用户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交软件维护请求。接到请求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维护服务,并填写《维护记录》〔附录E〕。4.2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处理人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沟通,信息管理员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处理问题。4.3应记录处理问题的方案及结果,信息管理员定期组织交流,总结汇总各种软件的问题,以便改进软件,积累经验,提高处理问题的技术水平。5、质量改进5.1对于发生的系统、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采取质量改进措施。6、网站建设6.1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网站的维护、更新、推广,负责对外栏目及管理文档栏目管理密码以及访问密码的设置。6.2各部门设立一名信息采集员,每个月负责采集该部门的信息,交到信息管理部门,信息管理员负责将信息更新到网站。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篇2一、为保障全局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支撑作用,根据《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市房管局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制订本暂行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三、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是全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保障部门。四、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采购信息化设备,按以下规定执行:1.凡一次性采购1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事先向局信宣办提出申请,待局批准后方可购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