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实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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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实习报告工商局实习报告1一、实习目的。1.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2.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亲身感受到由一个学生转变到一个职业人的过程。3.本次实习对我完成毕业设计和实习报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二、实习时间6月24日到7月26日三、实习单位我所在的实习单位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主管部门是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即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并向会长负责。秘书处设置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下设办公室、投诉监督部、消费指导部、宣传教育部。四、实习主要内容(一)学习消费纠纷的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行政职能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处理消费者争议、制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两种基本方式。工商局所主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也是处理与消费者纠纷有关的问题,在实习期间,我所实践、学习到的内容主要有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二)参与首次物业服务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在我实习期间,市消保委联合厦门晚报开展全市首次物业服务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通过问卷、热线、网络等方式采集市民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形成消费评议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消费评议报告及时提交政府有关部门,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依据。我参与进来时,评议工作进行到第二阶段:我跟随消保委和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评议小组走访了金尚小区、凯城花园、自然家园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小区,就业主们反映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听取物业公司负责人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就存在的问题和违规现象,消保委和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予以进行指正,并邀请律师进行专业点评,晚报记者跟踪报道。在第三阶段,会将走访各个小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整理成报告送法有关政府部门,促使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也使物业服务行业得到更好地监管。六、实习总结和体会;(一)实习工作的总结:1、在处理消费者争议方面在观察了十多起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对各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后,我意识到处理消费者争议像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民事调解、仲裁和审判。它对消费者争议的处理者的素质有着更高的要求,需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才能在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明辨是非,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反之,就有可能作出背离事实真相,亵渎法律,损害社会公正的调解;或者视处理消费者争议为畏途,对待消费者投诉推诿,敷衍,和稀泥,草草了事。首先,处理消费者投诉诉首先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后要认真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不可偏听偏信,简单武断;有时,还需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以查证属实或求得佐证。充分掌握事实真相在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明辨是非,实事求是地作出调解。在掌握事实根据的基础上,要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判明是非曲直。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我们要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2、处理消费者投诉要遵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消费者投诉所要解决的争议的双方主体(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建立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之上的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以我们必须要遵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公平、公正地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不能偏向于其中任一方。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为此损害经营者一方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对消费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的统一。例如:消费者张某在某电脑城一专营二手电脑元器件的经营者处购买了一个二手的10G电脑硬盘,购买时已试好并当时讲好不实行“三包”,而消费者回家却不能用,事后再经检测已彻底不能用,经营者理所当然不予负责。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商品已当面试好且双方就售后责任有约定,再者,由事后再经检测已彻底不能用的事实来看,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情况,按理本不应支持消费者的诉求,但是考虑到消费者花费250元,一次未用就报废了,且不排除经营者所提供的二手商品质量、性能、寿命的瑕疵,完全不支持消费者的诉求未免显得不公平,有悖于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原则,所以按照公平原则,通过我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达成了消费者自己承担损失80元,由经营者给其弥补经济损失170元的处理决定。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