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论文(精选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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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论文(精选18篇)大家可以尝试一些有趣的活动,比如读书、旅游、参加社交活动等,以充实自己的生活。切记总结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要进行思考和分析。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分享,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论文篇一第三十八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其资产报告工作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2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论文篇二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时报送资产报告或报告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完成或纠正重报;对拒不完成资产报告工作的单位,除按统一要求推进的改革外,不予办理当年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中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对资产报告数据与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批复数据不能衔接一致的,应当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查明原因,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资产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工作的考核,对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造成拖延报送或严重数据差错的单位进行通报。第三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产报告编报审核过程中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造成资产报告差错严重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论文篇三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山西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如何进行的?下文是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第七条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二)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第三章资产配置及使用。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