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查通报.docx
上传人:志信****pp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7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工程检查通报.docx

工程检查通报.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工程检查通报工程检查通报(精选3篇)工程检查通报篇1各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黄岩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建工、质监等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于9月14日-18日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了101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41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其中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工程)33个,主体施工阶段19个,装饰施工阶段(包括竣工待验)49个,住宅工程30个,工业建筑47个,公共建筑24个。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81份,其中19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中未经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停用整改3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被责令停工整改5个,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临时用电采用一级配电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施工现场混乱及违反其他强制性条文被责令停工3个。共发出计分单71份,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71人进行了记分管理,总记分总值达183.5分。从检查情况看,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存在问题(一)基础施工阶段存在问题1、桩基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有较大欠缺,安全日记缺失或不全,项目部周检和公司月检次数不足,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签订。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反映出施工企业对桩基施工阶段管理薄弱(特别是工业用房项目)。2、工业园区多数项目在桩基施工阶段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无施工围墙),泥浆池周边及桩基完成后对桩孔的防护不到位。3、施工队伍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与勘察、设计情况不相符时,未会同勘察设计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个别项目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情况和实际有较大差异。4、基坑施工过程中,基坑四周环境状况发生改变,未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加固。5、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有出入,塔吊基础施工技术资料不齐全。(二)主体及装饰施工阶段存在问题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方面:部分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存在扫地杆、连墙件数量不足,内封闭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跟上施工进度;施工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存在数量不足且与外脚手架混搭情况;卸料平台未按规范搭设,存在与脚手架混搭,两侧防护不到位。2、施工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按方案施工,无检修记录和警示标志,存在一箱多用,一闸多用,采用一级配电,电缆线不符合规定且拉接不规范,三级箱数量不足,N线未接地,临时线路随地乱拖,PE保护不到位等现象。3、模板工程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且未按方案施工,部分梁下立杆未加固,立杆底部缺有效支撑,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无水平和纵横向剪刀撑;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混搭。4、起重机械方面:存在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滞后,安装完成后补办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安装过程监管存在缺失。部分机械存在没有办理装拆使用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无限载牌,无警示牌。部分物料提升机吊笼顶防护大面积缺失,揽风绳设置不符合规定,平层停靠装置失效,自落门、吊笼门失效。(三)各方主体行为方面1、“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方面:根据市建设规划局《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建规转〔20xx〕29号)的要求,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开展“三项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项目部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部分项目未落实“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现场无公司“三项行动”及深化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及项目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资料。2、施工管理方面:个别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未按规定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个别企业对月检制度搞应付,施工班组无安全日检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没有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3、业主行为方面:部分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报告;部分工程存在擅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4、监理工作方面:部分项目总监或项目专监未到岗,多数项目未明确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差,未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人员未认真审查分包单位资格和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的安、拆资料,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格,对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没有及时进行制止。部分项目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