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用户(实用)编辑最新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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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二、活动目标: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a)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b)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c)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d)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e)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f)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三、重点内容1、明确管理责任制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2、学习培训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3、自查自纠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4、督导检查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四、实施步骤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5、总结交流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整治方案篇2为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废气排放的防控力度,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镇“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化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二、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小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在土地使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有一项或几项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三、时间安排(一)摸底建档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动员,对全镇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排,填写《邹城市网格化监管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建立管理台账,3月9日前由各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作为我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依据,纳入网格化管理。3月13日-3月20日镇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管区摸底情况进行抽查,3月下旬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日-9月30日)落实属地责任制,针对第一阶段排查的`清单,各管区、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逐一对清单进行核实后实施清理整顿,6月底前完成取缔50%以上,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针对第二阶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镇里成立检查组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发现有1家漏报的管区将问责村支部书记,发现有3家漏报的,将问责管区负责人。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作为排查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将“小散乱污”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经贸委、环保站、村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