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15(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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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15(最新)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范本2015(最新)2022-01-1704:00:01小编:admin第一条【学校辨识信息】学校全称为东莞市黄江镇梅塘小学,住所地址为东莞市黄江镇田心村育英路3号,邮政编码为523763;官方网址为http://www.hjmtxx.com。【说明:本条是对学校全称相关信息的规定。依据:1.黄江镇街道办办学规划。2.东莞市2003年8月1日起实施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3.东莞市邮政局邮政区规划。4.东莞市黄江镇梅塘小学申请的校园网域名批复。】第二条【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学校为东莞市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是东莞市黄江镇教育办公室。学校为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说明:本条是对学校举办者、学校性质、学校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4.东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证书,编号:144190001267。】第三条【招生对象、办学规模】学校招生对象为居住在梅塘社区的田心村、龙见田村、大冚村、旧村村和星光村五个自然村及部分新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17个班级,学生总数不超过810人,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说明:本条是对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及办学规模的规定。依据:1.东莞市黄江镇教育办公室2015年3月修订的黄江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办法。2.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2013版本)第五条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第四条【语言文字】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说明:本条是对教育教学中使用语言及文字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2.教育部2011年11月19日发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第四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有关说明第8条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第二章理念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理念、使命】梅塘小学办学宗旨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梅塘小学办学理念为:以德立校,以科研兴校,让学校成为师生快乐成长的摇篮。梅塘小学办学使命为:以养成教育为主线,以“五好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办人民满意的有特色的学校。【说明:本条是对学校办学宗旨、理念、使命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分析,推广教育科学分析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