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劳动仲裁不认定劳动关系,起诉状(五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劳动仲裁不认定劳动关系,起诉状篇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1月9日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1、请求依法撤销(20_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予以改判;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万元、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5.4万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2万元、支付上诉人工作期间业务发展费用报销款9107.53元,合计:_________________¥135107.53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一、关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底稿、20__年预算表-管理营运费用认定错误。一审中查明:_________________蔡为被上诉人的高管,职务为市场总监兼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王系被上诉人工作联系人,公司的多份文件中皆列明其身份。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关于与蔡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载明:_________________双方劳动关系自20__年4月30日起协商解除,而上述“工作底稿”系20__年4月16日由蔡签署,蔡签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对“工作底稿”中的内容的确认系代表被上诉人的确认。王于20__年11月1日转发的电子邮件,附件为“_____20__年预算”(含20__年预算表-管理营运费用),邮件正文中说到:_________________“根据董事长11月1日的会议精神,20__年度的预算略有变化,以这套表式为准”,该预算表在上诉人与蔡的邮件往来中也进行过确认,显然,该预算系公司行为,此后上诉人又从被上诉人处用优盘再次拷贝下这个预算表,打印后作为证据在一审时提交。上述两份证据原件系被上诉人持有,被上诉人对工作底稿及预算表中的内容予以否认,违背了禁反言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是滥用抗辩权的行为。同时,依据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75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一审法院却认定上诉人不能提交原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显然是未查明事实,枉法裁判。二、关于上诉人的工资标准认定错误。一审法院直接采用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上诉人的工资标准,事实未查明事实,法律适用错误。一审中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直销营业部负责人岗位聘任协议及保险营销员合同书,经查明因被上诉人未签署盖章,还未生效。而上述预算表中的“20__年度预算编制说明”第3条“管理费用中的人事费用是指从事行政管理责能人员的工资总额,包括各类社保、公积金及计提的三金”,预算“项目明细”中又列出了“员工工资”、“劳务用工费”、“负责人津贴”、“业务发展费”等一系列组成内容及标准。但一审法院却以两份未生效的合同来确认上诉人的收入组成,并要求上诉人对其进行举证,全然不顾上诉人的双重身份——“营业部负责人”兼“保险营销员”,并对公司作出并确认的预算表中关于上诉人的收入组成及标准不予理涉,裁判严重错误。上诉人一审中主张了自己的工资标准,同时,上述工作底稿及预算表中明确记载了上诉人开始两个月工资为¥6000/月,此后为¥12000/月。但被上诉人对此均不予认可。依据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依法应当由被上诉人举证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同时,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劳动者工资支付凭证的制作和保存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该项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一审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以查明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收入及标准。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则第75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