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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72020年4月19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1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一、工程名称:**二、施工单位:**三、事故过程:*年*月*日上午*时*分,**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四、事故类别及性质: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发生原因: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第2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年*月*日上午*时*分,**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二、事故发生经过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五、事故发生的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六、事故的性质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七、事故责任划分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八、整改措施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3篇:安全事故情况调查报告范文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军,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技术负责人胡震(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左春梅、徐军;质检员毛顺荣、邓云;安全员王明、刘后勤;材料员姜华;造价员刘海英。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一)建设单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三)施工单位: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罗中英,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