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法在我身边作文精品多篇【概述】法在我身边作文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关于法律的作文篇一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法律作文300字篇二家有家规,校有校规。每个地方都有规矩。法律就是规矩,时时刻刻的在我们身边。什么是法律?法律即是规矩,说通俗点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保护我们,告诉我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去做的一种规矩。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律一直到陪伴在我们身边。现在的社会,犯法的人也有,且不少,他们一定都知道法律,也懂得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可他们就是没有在心中法律没有树立起特别大的威严,没有让他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所以才会造成他们犯罪的事实。我认为,不犯法,必须对法律有所了解,并有一颗不急不躁的心,做事情不冲动,不急躁,保持冷静的头脑,很多人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了罪,然后后悔不已,而这时已没有后悔药吃了。所以。我们必须平时就养成做事不冲动的习惯,不让自己后悔,想一百个假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用法律约束自己,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律的作文篇三法律是我们的保障。法律的存在,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有这么一件事:北京一位女学生打公共电话未通,被强行收取一元钱电话费。女学生用正确的法律渠道,获一元钱赔偿。有人听了说:“一元钱还不值多跑腿的钱”。其实,钱的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合法的权益,我们对法制观念的意识就应该从小事抓起,我们应该学会以法制人,以法服人,有些人之所以犯法,也许是他的对法律的无知,但有些人是心存恶念,干出一些违法的事,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律也是公正的。让我们去望天抒情,望水冥想。认识法律,运用法律,去寻找生活中的玫瑰,在法律的天空下,茁壮成长。有一个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金钱成为你的崇拜物,那么它就会像魔鬼一样折磨你”。小王是村里出名的游手好闲,乡里人总是劝他要找一份工作,别终日游手好闲,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有一日,小王对乡里人说他要做大本生意,乡里人以为他改掉环毛病,没想到:早上几名公安来到乡里找小王。说他涉嫌抢劫、偷窃,总计39080元。到处都找不到小王,原来他跑到福州去。犯了法,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冲不出法网。金钱与贪欲,是抹杀道德的恶魔。一个大好青春就在监狱里渡过,真是虚度光阴,本来是可以拼搏,可为自己的前途做打算,可就因钱财的诱惑,而走上歧路。我们现在的法律是最公正公平的,在古代,有钱、有权才有说话的份,老百姓有冤无处伸。但在我们这个新时代,有理就有正义,“邪不胜正”在这个大社会里,恶人是无法立足的。人们时常为了贪欲,为了一己之私,而步入法网,不法分子们,你们不要嚣张,不要忘记了还有一片法律的天空。法律作文1600字篇四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一起,构成法律的三种基本要素,论法律规则。如果说原则是法律规范中的基础性规定,概念是法律规范中对所涉及的有关主体、客体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所作的法律内的解释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学史上,人们对法律要素持有并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学的“命令模式”论(奥斯丁)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