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论法院宣传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作用的实现论法院宣传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作用的实现提要近年来,尽管法院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做了很多工作,因总体上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转型时期的复杂性与多变性相适应,司法公信力程度还比较偏低,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满意度还不尽人意。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剖析了几点原因,并就法院宣传在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用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包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应对,掌握主动权与话语权等。关键词法院宣传司法公信力作者简介:周高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129-02一、法院宣传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要性司法公信力是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社会公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近年来,尽管法院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做了很多工作,比如,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等,然而,因总体上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与社会转型时期的多变性和复杂性相适应,司法公信力程度较低,具体表现在:法院的裁判不能得到普遍的认可和执行,部分民众对司法工作的不满和对司法不公的抱怨诸如“打官司难”、“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执行难”、“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等等,司法公信力受到了极大挑战良好的司法信誉维护司法权威,培养法律信仰,鼓励公民遵守法律,它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其他功能。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提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法院审判质量要得以提升的必然要求,与促使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的基本保障。因此,作为肩负审判使命的人民法院,有责任也有义务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的各项主旨。要实现这个目的,只有依靠宣传,通过不同的宣传方式与途径,进一步改观和提高人民法院与法官的形象,改善法院工作的执法环境,从而推动和提高公正与效率。二、法院宣传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对外宣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法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每一件具体案件的处理都会引发社会评价和议论,处在“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之下,无法躲、堵、封。现实中,媒体的一些关于司法的报道中存在着断章取义、事实不准甚至误导读者的现象。面对各种各样的负面宣传,网络风暴,和各种各样的不准确的宣传或道听途说的蔓延,失去主动性,话语的权利,让太多的负面,疑问,以讹传讹的东西扰乱社会公共判断正确,以深化人民法院外给外界的误解。(二)方式单一,范围窄小目前,法院宣传的方式比较单一,较多是通过本院主办的纸质媒介和网站(较多的仅限于局域网),受众有限。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丰富内容,仅仅依靠传统的宣传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院宣传也有偏见,主要表现在宣传“两多三少”,两多即多宣传,宣传案例与法律知识,三少则为宣传的法院与宣传法院队伍的措施与实践以及宣传的先进典型少。因此,社会公众对运用法律、作出法律文书的法官,以及行使审判权的法院本身及法院的建设成绩、先进典型,难以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容易对司法权威产生质疑,司法公信力受损。(三)宣传力量偏弱,机制不完善一直以来,法院重视如何公正、高效地把案件审理好。对于如何作好宣传工作,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在人员安排上,一些审判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优秀干警都被安排在审判、执行岗位上。机制不够完善。受工作条件等多种原因的限制,法院的宣传工作难以完全落实到与政绩考核、奖励惩处、经济利益挂钩,有效调动宣传工作的激励机制难以制订出台。同时,宣传工作的经费难以得到保障,法院难以购买传真机、计算机等开展宣传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使宣传工作难以较好地开展起来。(四)没有实现与媒体、舆论的良性互动法院在对外宣传中,较多是孤军作战,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目前,“全民法官”、“全民记者”、“媒体审判”等现象的出现,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空前关切,也反映出媒体对话语权的争夺越来越激烈。碰到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与难点案件和大案、要案,出现“媒体审判”与“舆论绑架”时,法院在宣传上总是慢人一拍,不能在事前作出应有的说明,不能与媒体实现良性互动,不能做到借助媒体为自己宣传,反而被媒体与舆论牵着鼻子走。事后即使法院依法做出公正的裁判,社会公众对其公信力也大打折扣。三、法院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对策(一)积极应对,掌握主动权与话语权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传播力决定影响力、主动权决定话语权的宣传规律和道理永远不会变。我们要有效应对负面舆情,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切实加强涉诉负面舆情应对工作,努力掌握话语权,形成舆论主导权。必须牢牢把握传播规律,坚持正确的指导,引导舆论的主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的应对。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但也取决于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要善于主题宣传的策划,公众议题的设置,先进典型的大力宣传,做好的负面舆论的应对,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