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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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9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1、凡属学校固定资产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2、学校资产分两级管理,一级由总务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新增、报损、调拨、入册、报表,并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和账物是否相符。其它各处室为二级管理,应设专人负责建帐、保管及报表,每年进行一次清点检查,并填写有关报表,其帐物必须与总务处财产账册物品相符。3、各组室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到总务处办理登记验收和领用手续,记入该组室固定资产账册,教师个人领借物品,以个人立户登记入账册。工作调动时交总务处注销账目。4、固定资产的增减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汇兑后交会计记账。5、凡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说明原因,报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总务处消帐。6、做好防暑降温的物质准备,保管发收及交通工具管理工作。7、加强对各班级和办公室的财产管理工作,自然损坏应及时维修,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对保管使用较好者给予表扬和奖励。8、发扬勤俭办学精神。自己动手,精打细算,物尽其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国资委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单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由机关各处室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总称(包括由委机关行政经费购置由直属事业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一)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四)资产管理与使用维护相分离。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固定资产购置、配备、计价、使用、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委办公室和资产使用部门;委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和账卡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各处室为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等。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一)登记制度。委机关财务应当在固定资产总账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账。(二)保管制度。委办公室应当安排专人将所管理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资产数量、原值、现值等资料)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做好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和处置工作,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如说明书、保修单和维修资料等,由资产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三)使用制度。按资产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卡片,做到委机关财务有账,资产使用部门有卡,委办公室资产保管人员有实物账卡,便于清查核对。(四)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由委办公室统一组织,会同资产使用单位共同开展。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第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价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按固定资产实行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按其性质、用途和品目具体分类如下:(一)房屋和建筑物类。凡纳入单位管理的可供办公、生活和储备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电梯、锅炉、水塔、蓄水池等。(二)交通运输工具类。指一切机动和非机动车,如轿车、吉普车、旅行车、卡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类。指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网络设备。计算机类包括各种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小型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等,及其电源设备、打印机和录入机等附属设备;网络设备类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和集线器等设备。(四)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软件类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和防毒软件等。(五)家具用品类。指各种办公桌、椅子、资料柜、保险柜、沙发及地毯等。(六)文体设备类。是指各种文化体育设备,如各种乐器、健身器材、体育用品等。(七)图书资料类。指单位的图书室、资料室购置的各种中外图书、资料(包括微缩资料)等。(八)其它设备类。如电视机、录像机、音像设备、发电机、空调器、复印机、照相机、消防设备等。第四章固定资产购置、配备与回收第十一条省国资委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配备应当遵行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