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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烈女跳楼何时了烈女跳楼何时了近来,有关烈女跳楼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令人唏嘘,教人愤慨,也发人深思。最早见诸报端并引起世人关注的,似乎是四川省广元县24岁的女青年唐胜利。她被四川眉山“天涯夜总会”老板威逼接客卖淫,因不甘受辱而毅然果断地从二楼跳下,结果造成腰椎以下爆烈性骨折,腰以下完全瘫痪。此后,又有湖北姑娘罗天琴在该省谷城县因误入魔窟,冒险逃跑跳楼摔伤,狠心的老板竟然将她杀死焚尸。继而是安徽姑娘洪招娣在广东吴川被逼卖淫不肯而跳楼受重伤。前些天,又有广西19岁女青年余会群、四川仁寿县23岁女子郝淑红、广西柳州20岁女服务员邓某……皆因不肯接客卖淫而跳楼受伤。从这种势头看,烈女跳楼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下去。这就不能不让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此类事件缘何一再发生,烈女跳楼何时了?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却又是一个不得不说,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追究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不得不说的是,我们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难辞其咎。应该说,近年来政府各部门在扫黄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少地方和部门扫黄的力度不够,惩罚的力度不够,却也是无须讳言的事实,正是由此而造成烈女跳楼问题的不断发生。比如那个逼良为娼的四川眉山“天涯夜总会”老板胡水元(化名胡天成),如此胡作非为,造成如此严重后果,而不过受到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被劳教一年的“处罚”。这究竟是打击犯罪还是纵容犯罪,实在令人怀疑。至于像河北邯郸县公安局代召乡派出所副所长孔庆金,他为了“创收”,竟然与妓女串通一气,给妓女配寻呼机,付房租,送礼物,发奖金,趁此将罚嫖客的钱款装入自己的腰包。这种角色当然更不会认真处罚逼良为娼者了。其次是社会的冷漠助长了邪恶。比如,安徽宿松县的洪招娣,她被邻居吴新日骗到广东吴川市打工。发廊老板威逼洪接客卖淫。洪宁死不干,于是受到老板刘峰和姘头韩丽娟的百般打骂污辱。从凌晨2时一直折磨到第二天下午2时,刘峰看洪伤得严重才带她到卫生院做检查。在卫生院检查期间,洪招娣曾向多位医护人员哭诉其不幸,请求帮助,救一救她。可是,医护人员面对弱女子的一跪却冷若冰霜,无一人援手。有的断然拒绝,有的不理不睬,更有的阴阳怪气,致使极端绝望的洪招娣从11米高的三楼跳下,造成第一、二、三腰椎爆烈性粉碎性骨折。最后,罪犯被抓捕归案,6名医护人员也受到查处。尽管如此,洪招娣的悲剧却无可挽回了。再有一点,则是当前一些人是非界限的不清及社会舆论的误导,更成为丑恶现象的“保护伞”。近年来,在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上,出现了一种错误观念,比如认为“繁荣必须‘娼’盛”,“三陪”是投资环境,要想吸引外商外资,必须靠“黄色”娘子军打头阵等等。因而他们对“三陪”和卖淫现象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如此一来,发生那种烈女跳楼的事件,当然就在所难免了。还有某些“聪明人”在评论烈女跳楼事件时,竟然说烈女们太迂腐、太封建、太不聪明了,时至今日,处在开放年代,何必还要对贞操看得那么重要。言下之意,“三陪”也好,做“鸡”也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过小事一桩,用不着采取如此行为。这倒是“性解放”的新观念,可惜与中国人的道德观大不相符,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因而也难以让烈女及国人信服,堪称地地道道的混儿逻辑。还有人说,烈女完全不必跳楼而应诉之以法律。这也实在是说空话而已。试想,在不法之徒凶恶的威逼之下,那些弱女子,又怎么有机会、有可能去求助于法律?看来,今后要避免烈女跳楼的悲剧,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就应进一步加大扫黄力度,坚决铲除容忍“三陪”和卖淫现象存在的土壤。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但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需,是丝毫容不得我们松懈和苟且的!救救烈女!救救国民!救救后代!------------最新【精品】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