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公司行政管理制度集合15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XX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及下属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撰写和使用的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传送给公司的各类公文。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和协调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一)对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二)统一收发、拟办、传递系统内外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所有公文;(三)负责公司名义公文的核稿、报批、缮印、盖章、发送;(四)负责各类公文的立卷、归档、借阅、回收等管理工作。(五)公司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公司各类公文的处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也应指定人员负责对本部门职责权限内公文的处理工作。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一)请示,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复事项的文种。(二)申请,用于向上级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或要求的文种。(三)报告,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查询的文种。(四)通知,用于发布规章制度、任免干部、部署工作、转发主管单位、含隶属关系的管理单位的文件或主管领导的批示、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的文种。(五)批复,用于答复请示、申请事项的文种。(六)规定,用于对某一具体事项做出安排,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的文种。(七)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的文种。(八)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的文种。(九)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意见,阐明公司指导原则的文种。(十)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介绍工作经验的文种。(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决定事项、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主要有董事会会议纪要、总裁办公会纪要、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各类会议纪要,需简明扼要、精练准确,由办公室整理印发的文种。(十二)函,用于彼此无隶属关系的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公司或公司部门向业务协作关系单位提出要求或答复的文种。(十三)合同(协议),公司或被授权的业务单位或部门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署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公文。第六条文件划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作如下划分:(一)凡属下列事项可以公司名义行文,文头用“XX祥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属于重大的或涉及整个公司的事项,向上级各部门的请示、报告;与上级各部门的联合行文;编制、制定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布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决议、意见等;涉及所属企业的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事任免、重要问题处理等重大事项;其他重要事项的行文;(二)凡属下列事项可以办公室名义行文:属于一般事项,向上级对应部门的请示、报告;公司范围内的一些具体工作;公司会议及具体事项的通知;其他须以办公室或业务部门名义行文的事项;(三)凡属下列事项也可以公司名义行文:按照公司职能规定,属于部门具体业务,需要指导下级单位或对口部门开展工作的;其他须以各部门名义行文的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行文格式。正规公文的格式一般由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单位、印制日期等组成。公司发文分上行文:请示、报告;下行文分:通知、通报、决定、决议、批复。(一)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并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紧急”。(三)发文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当排列在前。文头字一律套红印刷。文件文头与正文用红色反线隔开。红色反线上方留三分之一天头的为上行文头;留四分之一天头的为下行或平行文头。(四)发文字号,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年号一律要全称,不能写为后两位数字,并且用方括号〔〕,不能用圆括号()或尖括号《》。总公司发文统一格式为“祥云医字〔年份〕×号”,×号不以“0”作为虚号。(五)上报的公文,应当在首页附:发文签。(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表明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用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七)主送单位,一般写在公文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后加冒号,主送单位的全称、特称、单称,均应使用统一的表达形式,不能随便排列。(八)公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