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用搬迁补偿款购入设备符合条件可税前扣除?.doc
上传人:书生****22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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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搬迁补偿款购入设备符合条件可税前扣除?问题描述:我公司位于城区河道边缘。去年8月,因市区滨河路美化扩建,市政府要求我公司搬出城区,并与我公司签订了书面协议,同时拨付了一笔补偿收入。公司也单独进行了核算。根据新厂区规划,公司用这笔补偿收入购入一批新的生产设备。请问,公司用这笔补偿收入新购入的生产设备是否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问题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规定,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生效前已经签订搬迁协议且尚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企业在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各类资产,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凡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生效后签订搬迁协议的政策性搬迁项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政策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你公司用政府拨付的补偿收入购入新的生产设备,可以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公司的搬迁所得,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