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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车辆管理制度_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办法校园车辆管理制度_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办法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校园车辆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篇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和谐、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社会车辆(包括家长接送车辆)不得驶进校园内,外来公务车辆须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二、本校员工拥有的自驾小型汽车,须向后勤处申领“校内车辆”登记证,以供进出校园时门卫识别,登记证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三、车辆进出校园要减速慢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骑车人应下车推行。四、学生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骑乘。五、进入校内的'车辆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1.任何车辆不得在学校西门广场中央或行政楼(文枢楼)门厅前停放。2.来校公务及教师车辆:东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西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西门广场南侧或篮球场北侧;电动车、自行车分别在各自校区的停车棚内停放。3.学生车辆:高中部的学生车辆在学部指定的闲置通道或空地上停放;东校区的学生车辆在停车棚内停放。4.其他人员车辆:西校区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及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一律停放在行政楼东门口;东校区的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两个校区食堂员工的车辆分别依据就近、隐蔽的原则自行划定停车位置。六、特别强调:严禁在走道两侧或学生公寓单元门前停放车辆,严禁容留校外车辆在校园内长时间停放。七、明确责任主体:本规定由学校后勤处负责实施、督查。师生车辆管理由所在学部具体负责,公务、行政、教辅人员车辆的管理由校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员工及社会外来车辆的管理由后勤处具体负责。本规定自9月5日起执行。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一、免费车辆: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2、学校的公务车;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二、收费车辆:1、全年包干收费车:(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2、临时停放收费车: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三、收费标准: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四、收费单据及发票: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五、管理规定: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六、注意事项: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