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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的通告禁止的通告15篇禁止的通告1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如火如荼的文明创建活动,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和市民不够自觉,存在乱扔垃圾的现象。我局呼吁广大市民能够按规定投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请投放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址:和州大桥西侧、历阳镇大戴村北侧),生活垃圾请投放至垃圾桶内。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市民若发现乱倒垃圾、破坏环境的现象,可以拨打举报电话5336228、5324926。xx城市管理xx局xx年9月22日禁止的通告2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施工路段: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特此通告!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禁止的通告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居住环境。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决定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校园附近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设摊点、流动经营。二、严禁沿街商铺倚门设摊、店外设摊、设棚等。三、临街商户未经审批严禁占道促销,擅自设立拱门,严禁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桌椅。四、严禁户外占道进行电、氧、气焊等加工作业,以及占道修理、洗车等作业。五、严禁在道路两侧屠宰家禽、家畜和进行食物加工。六、临街商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于各类违规占道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从严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举报违法违规占道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0479―753800xx(请用固话拨打)。八、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由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xx市创城工作指挥部3月5日禁止的通告4全体员工: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美化工作环境卫生。本公司即日起,车间全面开始实行禁烟,现将生产车间禁烟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生产场所内(包括厂区内、生产作业现场及库房)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严禁吸烟。二、可吸烟区域暂定为:厂区大门以外,不得超出可吸烟区域吸烟。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员工的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而不能确定吸烟者,对管辖区域的员工,按每个烟头50元处罚;在禁烟区域若发现员工吸烟,第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如发现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四、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内停止吸烟,并向车间主任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一定奖励。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特此通知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禁止的通告5为控制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下列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通讯、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七)医院(诊室、候诊室、住院部)、车站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八)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九)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十)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在禁止吸烟区域外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吸烟区(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三、进入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