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docx
上传人:睿德****找我 上传时间:2024-09-1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docx

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docx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文明养犬的标语总结尊敬XXX的幢单元号业主:接XXX房管局通知现对您作如下提示:一、小区养犬需到相关部门进行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个人不得养犬。二、小区内的准养犬实行圈养或拴养,未经拴养不得遛狗。三、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统一制作的犬牌和免疫牌;四、携带犬只进入小区公共场所时应束以犬链和嘴套,防止犬类咬伤他人;五、犬类在楼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排粪,由携犬者立即清除;六、犬只伤人,犬主及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注:随函附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请您详阅!第三十三条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二)为犬只佩戴标志牌;(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四)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养狗=爱心,管狗=责任养狗+管狗=拥有爱心责任的你。请您遵守《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请接到告知书之日起,务必对您的爱犬进行拴养,并补齐相关手续。如未进行整改,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对您的爱犬进行处理!业主签名:日期:【XX】物业服务中心年月日东麓驿境小区养犬管理公约(201X年4月2日东麓驿境一届二次业主(代表)大会通过,201X年5月1日起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养犬管理,维护本住宅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健康舒适和人身安全,根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的实际制定本公约。第二条本住宅区域养犬管理条例实行分工负责制。实行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制定管理规约并督促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管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积极支持配合并监督,养犬人认真自律原则。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公安机关、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在本住宅区域内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开展日常犬只监管。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专人分管,建立养犬信息登记资料,制定管理措施目标和考核办法,接受业主物业适应人的建议,举报和投诉,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对违反管理规约的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对违法养犬行为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第五条本住宅区域内依法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取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取得免疫证明。第六条本住宅区域内坚决杜绝犬只敞放,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人携犬只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要注意避让老人、残疾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人,要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第七条养犬人要注意犬只卫生,不得给邻居和其他业主和使用人造成空气或环境污染。携犬出户时对犬只粪便要自觉及时清除,不准污染道路、活动场所和草坪、绿地等公共环境。第三章违约责任第八条养犬人无视法律和本管理规约,多次将所养犬只敞放或多次任其所养犬只在业主共用场所排粪便不予清除,经管理人员多次劝阻不予改正的,物业管理人员可将其所养犬当流浪犬送交成都市流浪犬收容机构处理。第九条犬只伤害其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依法承担责任。第十条养犬人对其所养犬只未依法免疫的,所养犬只伤人不送医疗机构诊治,不垫付医疗费用的;不及时报告疫情的,犬吠影响他人生活养犬人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物业管理人员令其改正仍置之不理的应分别报告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公安机关、市政管理等陪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