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问答之二(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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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武汉: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问答之二(老会计人的经验)问题六: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需要报送哪些资料?答:为了促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和基本规范进行了明确。企业所得税批准类优惠事项有1项,即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税收优惠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并报送相关资料,各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报送相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事项有30类,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在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相关资料,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将即时办结。具体优惠项目和报送资料可登陆“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栏目中进行查阅。需要注意的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项目,纳税人需登录《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9.172.24.131:8080/)录入电子资料后,凭系统中打印出的《研究开发项目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登记表》和《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表》,在5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备案,对其他需提交的纸质资料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由企业留存备查。问题七: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是否须先办理小微优惠备案后,才能在汇缴申报时享受优惠?答: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的查账征收纳税人,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相关数据后直接申报享受相关优惠。申报要求如下:当纳税人在正确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后,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使用年度申报系统时软件将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并显示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一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软件”中打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备案资料,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问题八:哪些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加速折旧?申报表填报时应注意什么?答:根据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所属分支机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简化办税手续,在备案时纳税人只需提供相应报表,而发票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无需报送税务机关,留存企业备查即可。同时,为加强管理,企业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并在年度申报时,据实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特别提醒:由于财税〔2014〕75号文件出台较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2014年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调整。问题九: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使用什么软件,其申报数据如何报送税务机关?答: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该“申报系统”可在“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中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栏目中下载。纳税人在使用申报系统生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电子数据后,凡使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年度申报表和电子数据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未使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可通过U盘等介质到办税服务厅将申报表和电子数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