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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厂员工管理制度小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1篇)每一个工厂或企业,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激情和约束员工的不当工作行为,都会对员工的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工厂员工员工管理制度,可供参考。小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节考勤管理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第十四条病假待遇: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第十五条事假待遇: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小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2(一)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二)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