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生产工作计划集合关于生产工作计划集合(精选33篇)关于生产工作计划集合篇1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20xx年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2、将厂安全科更名为安全管理科,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科科室人员、办公设备、规章制度等软硬件建设,做到专人专岗、专职专责。3、厂与各科室、生产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掌握安全重点,清晰工作思路,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4、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延伸到生产运行设施设备的安全达标,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5、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干部职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不少于4次,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6、加强化验药品采购、保管、领取、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工作,确保规范管理。7、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贯彻落实好《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异常应急预案》、《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济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应急预案。8、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周五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到位。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全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12次。10、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及时更换到期的消防器材、陈旧老化供电线路,更换好二沉池、氧化沟救生器材等,全年有计划地投入安全生产经费不少于30万元。11、加大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关于生产工作计划集合篇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一、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二、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论证审批、安全条件分析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应急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三、执法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烟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