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委托理财协议书(大全10篇)小说是一种长篇故事性文学作品,具有完整的情节、人物形象和背景描写。总结的目的是为了回顾经验、总结教训,进而引发对未来的思考和改进。我们不妨来读一读以下的总结范文,它们或许能给我们的写作和思考带来一些新的视角和思路。委托理财协议书篇一甲方:(委托人)乙方:(受委托人)电话:电话:为保证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受托方职能,促使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并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投资有偿理财分析建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元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甲方资金进行有偿理财。(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委托理财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获知其资金账户的资金情况,以便于甲方对账户资金的安全监控。2、甲方承诺全权委托乙方建议与决策,在运作期间,不下达有关交易方面的任何指令。3、甲方有义务在符合乙方分配收益期间,配合乙方在甲方账户里提取规定的分成金额交付给乙方。4、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理财账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5、甲方有权利追加投资金额,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义务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账户情况及操作说明,以保证甲方准确获知账户的运作情况。2、在受托理财期间,乙方有权进行投资范围内的一切理财建议和决策,甲方无权提出异议,不得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3、乙方有按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权,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详见条款三。4、乙方应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做好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1、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甲乙双方应在该理财期限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理财账户进行清算。2、双方约定当理财帐户盈利达到20%时,甲方提取账户当期盈利的70%作为理财收益,账户当期盈利的30%则作为乙方的理财管理费。3、账户的资金调拨必须同时获得甲乙双方认可才可以调拨。4、乙方保证甲方的收益率达到年收益20%或以上,如在一年时间内总收益率没有达到20%或以上,乙方不收取任何理财管理费用,在当年中已收取的理财管理费用乙方必须退还甲方。乙方按本协议进行的投资理财建议与决策都是经过甲方全权授权委托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原因产生的损失。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若账户此时存在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账户此时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30%作为账户管理费用。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账户进行清算,并根据约定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持一份。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资金或资产达到本协议约定投资金额到账之日起生效,期满可以续签协议。甲方:乙方: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委托理财协议书篇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以下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将借予乙方人民币_______(金额大写),并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操作,以每一公历年为一个代理期限,该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计算期限,每一期限后如甲方与乙方未协商终止该协议则协议自动延期生效。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委托资金主导或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在每个代理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借予委托资金的10%作为利息。若甲方委托资金达到6万,则利息在该协议中自动调整为每个代理期限12%。超过6万元后,每向上追加2万元增加0。5%计息。计息最高上限为18%。(超过18%则违反国家相关民间借贷理财法律法规,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甲方对每一代理期所产生的利息无其他指定安排,则利息在下一代理期自动计入总金额并在下一代理期参与计息。甲方的`追加资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开始生效之日后2月内,则乙方视为在该代理期内100%计息;甲方的追加资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开始生效之日后3至6月内,则乙方视为在该代理期内50%计息;甲方的追加资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开始生效之日后7至9月内,则乙方视为在该代理期内30%计息;甲方的追加资金日期如在近一期代理期限开始生效之日后10至12月内,则乙方视为在该代理期内0%计息。甲方在每个代理期限内都不承担本金损失风险,一切本金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需要使用委托金时,需至少提前半月告知甲方。甲方所提取委托金的时间在近一期代理期限生效之日后1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