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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精选32篇)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篇1石油销售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六条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第八条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第九条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篇2为加快实施一流师资培育“双百计划”,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地重点培养,激励优秀青年教师不断脱颖而出,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选拔原则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竞争,严格考评;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的原则。二、选拔范围我院4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三、选拔条件(一)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治学严谨,作风踏实,责任心强,有团结协作精神,乐于奉献。(二)具有本专业讲师以上职称且在我院工作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在我院工作4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毕业在我院工作2年以上。(三)能胜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任务。近三年来,每年均能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评价列所在教学单位前60%。(四)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教学效果好,科研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2、近三年主持完成1项院级以上课题。3、近三年获得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前三位)。4、近三年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教师。(五)有强烈的开拓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对本专业建设或教学科研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四、选拔程序及办法(一)选拔办法1、青年骨干教师每年选拔1次,每届聘期3年。2、选拔数额不超过全院青年教师人数的10%,优质校重点建设专业或专业群可适当增加名额。(二)选拔程序1、学院下达分配名额指标;2、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选,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送交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4、党委研究拟确定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进行命名表彰,颁发《x职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聘书》。五、青年骨干教师的职责(一)在院部领导及导师具体指导下,制定个人三年教学科研及业务进修提高计划,并提交教务处备案。(二)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每年要系统承担1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评价为优秀。(三)任期内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包括学院学报)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四)任期内主持完成1项院级以上课题。(五)任期内至少要给本专业学生作1次专题学术讲座。(六)到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以上职责仅供参考,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青年骨干教师职责。六、青年骨干教师的'待遇(一)学院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对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修学习、在职攻读硕士以上学位、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二)青年骨干教师申报院内外科研课题,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三)青年骨干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四)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青年骨干教师可由学院安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享受5—8天的学术假,赴国内外高校进行学术交流。(五)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合格,学院将给予20__元教科研经费。七、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一)青年骨干教师由学院和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以教学单位为主。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二)青年骨干教师任期为3年,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