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精选.docx
上传人:玉环****找我 上传时间:2024-09-15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6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精选.docx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_2.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8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合集1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1男方: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女方: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经与民政局查实,男女双方同居前进行的婚姻登记属无效婚姻登记,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三个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二、子女成人以后,归属问题由其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三、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无任何共同债务,无任何财产纠纷。四、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五、女方不限制男方探视被监护人和对其的正确教育。六、如发现男方对被监护人有不正确的教育、虐待及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女方有权终止男方的探视权。七、被监护人的`户口问题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八、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私人生活。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十、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2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婚姻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地请求涉及及子女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通俗的讲,就是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管,当事人自由解除,法院只管当事人双方同居的子女抚育纠纷抚育费纠纷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而你所提到的,所谓的"同居协议书”,“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其中关于同居关系的问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其中关于子女及财产部分,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应该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一但发生纠纷,还是需要到法院再重新确认.但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方面的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核心摘要: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关键词:婚姻家庭家庭律师非法同居青海西宁财产分配咨询: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笔者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柴鸿运律师:男,汉族:河南省民权县人,具有法律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06301040112、律师执业证号:16301201220299667。曾经在中国水利电力工业部第四工程局、青海海山轴承厂从事机械设备管理的技术工作十余年,后又在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长期而多领域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现在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本律师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为职责。柴鸿运律师: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核心摘要: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解答。关键词:婚姻家庭家庭律师非法同居青海西宁咨询:非法同居关系怎样解除?西宁婚姻家庭律师柴鸿运解答: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