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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服务方案校园欺凌服务方案1为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江苏等六省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结合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三、校园欺凌主要表现校园欺凌总体表现: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1、身体欺凌:(1)表现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2)表现为敲诈勒索、抢夺物品等。2、言语欺凌:表现为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弄和起外号等。3、网络欺凌:(1)表现为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2)表现为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体上辱骂、奚落其他同学,或将其他同学的图片随意发布,造成学生心灵和精神上伤害。四、反校园欺凌工作措施(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1、全面排查班级中有无拉帮结派现象,排查班级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违纪学生。2、全面排查班级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对象。(二)建立网络各班级、年级建立安全信息员,组织开展培训,让信息员及时报告学生中的问题倾向,以利于及时预防和处理。(三)加强管理1、进一步落实值日值周工作责职,及时到岗到位,加强晨读、课间和中午、傍晚等时段的管理。2、进一步落实任课教师工作责职,对课内、课前5分钟、课后5分种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3、进一步落实保安工作责职,加强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巡视和管理。4、全体教职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校园欺凌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四)专题教育1、组织一场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性法制专场报告,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对校园欺凌的危害进行宣传普及,大力倡导良好的.人际关际。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把活动内容和图片发至年级组长,组长汇总打包发至德育处。3、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一次针对性教育。4、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引导中高年级学生参与,通过征文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反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充分重视,积极落实,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孩子,共同给孩子营造安定而和谐的校园环境!校园欺凌服务方案2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c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三)督查安排。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4.省级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