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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研究生论文关于古代文学研究生论文范文中国古代文学,从诗骚词赋到经史子集,从唐诗到宋词、元曲以至明清小说,经典篇目数不胜数,是瑰丽的中华文化宝库中的重要遗产。学术界对于“文学”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产生了后来影响较广的狭义文学和广义文学观念或日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的争论。关于古代文学研究生论文范文篇1浅析古代文学作品的多元文化形态摘要:古代文学史上的很多作品都具有多元文化形态的特征。汉魏六朝小说体现了地理博物学、史学和宗教的多元文化特点,又具有文学想象、叙事、写人等小说文体元素。这种多元文化形态的存在在各个方面制约了作品的文学性。其情节、形式乃至艺术手法往往成为某种文化形式或著述动机的附着因素。文学史写作应格外注意这一特征。关键词:文学史写作:多元文化形态;汉魏六朝小说在中国古代,“文学”这一概念的范畴比今天要大得多。章太炎曾说过:“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章氏此说,五四以来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因为它缺乏现代的科学性,也和西方的文学观念不符,然而这正是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文学理论的大量传人。学术界对于“文学”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产生了后来影响较广的狭义文学和广义文学观念或日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的争论。狭义文学或纯文学的观念是在西方文学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它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将其牵强地套用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则有削足适履之弊。因此,本文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分析和立论,以广义文学或杂文学的观念为基础。杂文学的观念意味着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往往具有多元文化形态的特征。《诗经》、《楚辞·九歌》都是诗、乐、舞的统一体,《左传》、《史记》等既是史学著作又是文学著作,《庄子》、《孟子》等既是哲学著作又是文学著作,《水经注》、《洛阳伽蓝记》既是地理学著作又是文学著作,《西厢记》、《牡丹亭》等既是戏曲表演的剧本,又是杰出的文学作品,而宋元以后的话本与拟话本、明清时期的长篇小说则杂糅了历史、哲学、宗教、神话和说话艺术等文化形态。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应对这种情况予以充分的重视。一方面,不应该忽略作品的其他学科属性及价值;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种多元文化形态的存在也在各个方面制约了作品的文学性,对其进行考察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作品的文学性,从而作出较为合理、客观的文学史叙述。本文试以汉魏六朝小说为例阐述这一问题。首先,我们应确定汉魏六朝小说的文体内涵。“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2](P707),但这里《庄子》所说的“小说”与《论语·子张》中子夏所谓“小道”,《荀子·正名》中所谓“小家珍说”一样,都是指与本学派的“大道”相对的小道理、琐屑的言谈,并不具有文体意义。首次在文体意义上使用“小说”一词的,当推西汉末年的刘歆。刘向、刘歆父子校书秘府,刘歆总群书而奏《七略》(今亡),班固《汉书·艺文志》(下简称《汉志》)即据《七略》删节而成。所以《汉志》中对小说家的著录及关于小说家的议论实出于刘歆。《汉志》小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论语·子张》作“子夏日”):“虽小道,必有可观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51(P1745)这是现存最早的小说专论,它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小说和小说家的概念。此后,第二个对小说进行专门论述的是西汉末、东汉初的桓谭。他在《新论》中写道: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6](P1453)刘歆、桓谭、班固等人所说的“小说”,是“短书”的同义语,即所谓的“丛残小语”,其内容则是琐碎的“街谈巷语”,乃“道听途说者之所造”。这实际上就是一些琐碎、驳杂的历史资料、遗闻逸事和百家之言,因而在文化形态上必然具有多元的特征,但与现在“小说”的文体概念是不同的。《汉志》著录小说十五家,至隋时已全部失传。侯忠义根据其书名、班固自注、颜师古注与部分佚文考察、推测其性质、特点,将这十五家小说分为三类:“第一类近史之书,包括《周考》、《青史子》、《天乙》、《臣寿周纪》四种;第二类似子之书,包括《伊尹说》、《鬻子说》、《师旷》、《务成子》、《宋于》、《待诏臣饶心术》、《百家》七种;第三类方土之书,包括《皇帝说》、《封禅方说》、《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虞初周说》四种。”[7](P7)可见这些小说还具有史、子或方士之书的文化形态。以上就是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基本内涵。汉魏六朝小说就是这种小说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