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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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篇一:《环境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汇报关于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各位主任、委员:自6月上旬起,本委会同市环保局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就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执行情况汇报的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首先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全市《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而后分别到市天目湖镇、上黄镇、绸缪镇和周城汉生水泥厂、别桥兴盛钢铁有限公司听取了关于天目湖生态环境和水源水质保护,山石资源开采和环境保护,以及化工污水、粉尘和噪音污染治理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竹箦吕庄水库进行实地调查察看。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环保法》执行情况近年来,市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宗旨,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全市形成了以天目饮用水源为中心,塘马、前宋、吕庄等中型水库水源为重点,兼顾深井、地表井、人工湖等一般饮用水源地的“三位一体”保护格局,其中天目湖生态环境和水源水质得到了有效保护,饮用水基本符合国家Ⅱ类饮用水标准。第二,全市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去年以来,共责令15家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6家“三小”企业完成了粉尘污染治理;全市公布的17家4蒸吨以上锅炉脱硫治理企业,目前正在认真落实治污方案。第三,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投资6719万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的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覆盖面积达9.5平方公里的生活污水纳污管网,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高到60%左右;建成了两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线,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实现了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第四,企业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科学管理观念不断提高。有的企业自觉地安装污染物排放流量计、污染设施运行自动监控仪、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议等环境科技设备;有的企业在规范日常环境行为的同时,加大对厂区环境状况的综合整治,植树种草、栽花播绿等,打造富于现代气息的工业企业。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环保法》过程中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1、重视《环保法》宣传。近年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了多形式、多途径的方法,宣传《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环境法制意识。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突出“6.5”世界环境日和科普宣传周活动重点,通过举办街头环保咨询、广场文艺表演、学生乐队游行宣传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工作。通过新闻媒介动态宣传环保工作,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等。2、严格依法行政。一是经常组织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察巡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市环保局共组织各类现场监察执法达9592厂次。二是采取夜间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遏制了污染反弹的势头,夜查频率保持每周2次。三是加强对重点河流、区域以及环境纠纷多发地区的预警监测,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上半年,组织环境预警监测达69次,获得高效数据700多个。3、强化服务功能。一是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当好参谋。对企业新上项目,积极参与论证,提供环保方面的决策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实行“三同时”管理,把好治污技术、方案审定关,施工质量监督和防污设施竣工验收关等,确保技术、质量、工期达标。二是按照“六个一”服务承诺,对审报项目及时现场勘察,编制“环评报告书”,抓紧审批手续办理。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上半年,承办的8件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反馈满意率达100%。四是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以来,调处环境矛盾纠纷168起,接待群众上访48批150人次,结案率达98%以上。4、不断完善责任制。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或投诉的群众不推诿、不敷衍;加强执法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二、问题和建议从调查的情况看,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执行《环保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偏差和困难,主要反映在:一是由于少数领导干部和私营业主长期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的意识,导致了执法力度不强、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二是天目湖饮用水源区域退耕还林、开发建设过程中植被保护、沿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全市水环境不容乐观,从监测结果来看,主要河流容量脆弱,一旦企业超标排放,污染危害后果不堪设想。四是水泥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社会反响强烈,上沛、周城等地水泥企业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