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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体育中考工作方案初中学校体育中考工作方案(精选8篇)1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xx〕170号)和《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指导原则。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二、考试对象参加澄城县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三、考试内容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版)测试组成。(二)统一考试。考试项目: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四、计分办法及考试时间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根据《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进行考核赋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版)》执行。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必须有原始考核资料。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1.统一考试在五月上旬进行,由县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实行封闭式考场,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三)免试考生。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局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免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如坚持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平时考核成绩正常计入,不能正常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考生按总分的60%计入平时考核成绩;在统一考试中,考生根据自己情况如能正常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分数按实际得分正常计入,不能参加考试的项目分数按60%计入。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20xx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取消。(四)缓考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只组织一次缓考,统一安排,统一考试。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