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病媒防治工作计划(4篇).docx
上传人:17****69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45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社区病媒防治工作计划(4篇).docx

社区病媒防治工作计划(4篇).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8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社区病媒防治工作计划(4篇)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社区病媒防治工作计划篇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双创”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标准中对病媒生物防制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制定2009年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开展有害病媒生物防制、预防减少疾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力争在创建卫生城市、提高群众健康意识、促进良好卫生行为形成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工作目标继续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综合性防制措施,切实巩固已经取得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成果,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使主要病媒生物密度降至不足为害的程度。具体工作目标为:(一)灭鼠工作目标要求1、阳性房间不超过3%;有鼠粪、鼠洞、鼠咬痕、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3、通过市爱卫会对灭鼠先进城区的复核。(二)灭蟑螂工作目标要求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三)灭蚊工作目标要求1、居民区、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2、对草坪、绿地、下水道口污水出水口、路边草地灭前灭后效价评估。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四)灭蝇工作目标要求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三、主要工作任务(一)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落实环境整治、药物杀灭的综合防制措施,积极做好巩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达标成果工作。全力推进灭鼠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县灭鼠先进城区通过省、市爱卫会复查。(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餐饮店、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建设,落实防鼠、防蝇措施。(三)规范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由区疾控中心负责对病媒生物种类及密度监测和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每月汇总监测结果;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积极配合。(四)统一开展病媒生物药物杀灭行动。按照方案要求,采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开展县城集中药物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五)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与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各部门、单位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的自查工作,确保各项防灭措施落实到位;区爱卫办每月组织监督检查,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和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做好防制效果的评价和媒介传播疾病的预警与处置。(七)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场、粮库等)、窗口单位(医院等)、食品加工间和原料及废料存放处、室内外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公共厕所、下水道、死水塘、污水沟、大中型水体、废品存放处、建筑工地、公园及绿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是病媒生物防制的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由本单位负责杀、灭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以灭鼠除“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组织地方病防治所对灭鼠前、灭鼠后的效果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治措施。几点要求:(1)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健全,各党政机关、单位、街道办、各社区、乡镇都要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并满足工作需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充足,财政列入专项拨款计划,资金落实到位,可满足病媒生物防制。同时,其他各乡镇应掌握当地病媒生物孳生地基础情况,分类制定治理措施,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2)病媒生物控制中使用的卫生杀虫剂、灭鼠剂和器械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3)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经费、专业监测人员和器械能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定期开展卫生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使用效果评价,掌握本地区杀虫剂抗药性水平和药物使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