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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劳动之星方案学生评劳动之星方案通用1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强我校劳动教育的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对劳动教育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评选办法。本次劳动教育课程是采用的“做、学、教、评”的一体化教学方法,在评价上做到自评、互评、他评、跨班级评、跨年级评、师评相结合评价方法,让同学们真正形成“学、比、赶、帮、超”的'良好学习风气。一、评选对象具有在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评选时间与名额每年1月至次年3月份进行“学习标兵”“劳动之星”评选。名额每个班级推荐与自荐“学习标兵”“劳动之星”各2-3名。二、评选条件1.网络学习报告平均绩点≥3.5小时,个人劳动实践报告、集体劳动实践报告批阅3个优秀以上。2.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觉悟。3.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劳动学习报告、个人劳动报告、集体劳动报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在劳动学习和劳动实践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在班级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5.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7.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学校举行的学风建设中的各项活动。三、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1.有旷课等不良记录者;2.因违反校纪校规收到通报批评者;3.有无故不交作业、不参加劳动教育教学个人劳动集体实践活动行为者;4.自评选之时前一年内收到纪律处分者。四、评选程序1.学生自荐或学院班级推荐: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班级学院送交申报材料,班级学院应动员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帮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后,原则上按照学院班级学生数5‰的比例推荐参评人选。2.网上申请:经学院班级推荐的参评人选,由本人所班级集体劳动上传,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公开自评、互评、他评、跨班级评、跨年级评、师评参评学生材料进行劳动教育学习平台上进行公示,该环节评委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对学生提交资料进行打分,最终按教师评委分数的60%和学生评委分数的40%计入总分。全校公示:根据评委评阅成绩,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五、评选监督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六、表彰办法被授予“学习标兵”“劳动之星”称号的同学,由学校颁发证书,给予精神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学习标兵”“劳动之星”先进事迹,举行“学习标兵”“劳动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标兵”“劳动之星”走进班级与师生交流等活动。本办法自20xx年开始实施,由校劳动教育服务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学生评劳动之星方案通用2为充分发挥劳动榜样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实践,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劳动之星”,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对象全校学生。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劳动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3.无私奉献,品行端正,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在每月宿舍卫生检查、“劳动周”、毕业生离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4.具有积极的劳动精神,勤俭节约、敬业奉献。5.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三、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国际商务学院3名)学生为“劳动之星”候选人。四、奖励办法每名当选的“劳动之星”奖励纪念品一份。五、推荐程序1.班级学生自荐。2.各二级学院讨论确定“劳动之星”候选人名单。3.学生工作部审议候选人材料,最后确定“劳动之星”名单。4.公示名单。六、完成时间及其他要求各二级学院于7月4日前提交《20xx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劳动之星”推荐表》电子表及纸质版、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照片画面清晰,像素高)。纸质材料交至8号楼218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学生评劳动之星方案通用3按照《关于推荐评选20xx年海南大学“五一劳动之星”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推荐条件按照学校规定二、推荐指标依据通知第五项规定,我院可向学校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五一劳动之星”评选对象,其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