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装配式政策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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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装配式政策汇总装配式建筑政策出台情况如下表:序号区域政策名称发文日期文号1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得指导意见》2016、3、23川府发〔2016〕12号2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得实施意见》2017、6、13川办发〔2017〕56号3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得通知》2018、3、28川建建发〔2018〕299号4成都市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设工程发展得意见》2016、5、25成府发〔2016〕16号5成都市《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阶段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得通知》2017、1、11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得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得产业化基地。其中,成都、乐山、广安得产业化基地要形成15万立方米部品构件得年生产能力。到2020年,全省装配率达到30%以上得建筑,占新建建筑得比例达到3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到2025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得企业与产业体系。装配率达到40%以上得建筑,占新建建筑得比例达到50%;桥梁、水利、铁路建设装配率达到9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此外,《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土地支持、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容积率奖励、预售资金监管、投标政策、基金支持、评优评奖优惠政策等多方面支持意见。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得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在全省得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得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得建筑,占新建建筑得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此外,《实施意见》中明确了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3、《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得通知》(川建建发〔2018〕299号)《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得比例达到30%,培育8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与5家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得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得统一与深度融合。此外,将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目录,规范生产企业部品部件技术标准、规格型号、产品种类等,控制部品部件质量。鼓励发挥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作用,加大装配率较高得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得基础理论研究与施工工艺工法得总结编写力度,加快形成一套包括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各个环节得标准体系。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设工程发展得意见》(成府发〔2016〕16号)《意见》指出2019年至2020年发展规划:(1)到2018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桥梁项目除必须现浇得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到2020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道路、隧道、轨道交通等项目除必须现浇得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2)到2018年,形成2家以上骨干生产企业,建筑部品部件达到90万立方米以上得年产能,市政部品部件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得年产能。到2020年,建筑部品部件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得年产能,市政部品部件达到50万立方米以上得年产能;在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大邑县等区域建成装配式建设工程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意见》还提出了用地保障、税收与信贷优惠、资金支持、实施模式、建造成本、部品部件运输等支持政策。5、《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阶段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得通知》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应全面推行装配式建设方式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建设: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具体要求为:总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得公共建筑项目与总建筑面积小于20万平方米得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20%;政府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得公共建筑项目与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得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30%。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混合得项目,应按照同等规模公共或居住建筑项目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