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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学习用视野2009年第42期(总第42期)2009年5月12日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发展规划处主办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7页第PAGE\*MERGEFORMAT7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7页我国独立学院规范化发展探析2O世纪9O年代以来,为了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满足社会对接受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要,我国部分省市的一些公办普通高校陆续建立了以民营机制运作的二级学院。这类二级学院与原有普通高校下属的二级学院存在明显的区别,如其招生分数通常低于公办高校本科的录取分数线,学生入学则需要按一定的培养成本缴纳学费。由于二级学院依托了普通高校本部在教学、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又具有灵活性的民办机制,因而发展较为迅速,仅仅数年,这种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就已遍布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见表1)。表1独立学院在全国的分布情况(截止2007年4月4日)办学地区独立学院数(所)排名(前10)办学地区独立学院数(所)排名(前10)湖北311江苏262辽宁233浙江204河北175广东175湖南156江西137陕西128山东128四川128吉林119天津1010河南1010安徽1010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www.edu.cn)国家教育部从保证二级学院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于2003年4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将以民营机制运作的二级学院统称为独立学院,对试办独立学院的基本原则、独立学院的基本办学模式和运作机制、试办独立学院的基本要求、独立学院的办学者及其办学责任、申办独立学院的基本程序等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地清理原有二级学院(分校)。《若干意见》发布后,全国有半数省、市、区对当地的二级学院进行了清理、整顿,以独立学院名义重新报批或申请新办的独立学院达到200多所。截止2007年4月4日,全国各地区独立学院总体规模为318所。本文拟对独立学院规范化发展的问题作些探讨。一、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法规评析及其未解难题(一)对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法规的评析表2列出了与独立学院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的演进历程。通过这一政策法规沿革历程,我们可以大致看出我国独立学院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以及政府对待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民办高等教育的基本立场与态度。表2我国独立学院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法规沿革年份政策法规法规的意义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教育合法化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社会民间力量办高等教育合法化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获得广阔的发展教育的决定》空间与舞台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今后独立学院办学行为总体指导原则与方向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今后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保障2003年《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今后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纲领性指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导文件2005年《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对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的进一步强化2008年《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的独立规范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方面,社会民间力量办高等教育受到政府的鼓励与支持,并且取得了合法地位。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政府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对举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的,政府应给予优惠政策,如土地优惠使用、免征配套费、享受税收及信贷的扶持、义务教育的委托经费等。民办学校投资方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可以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另一方面,政府逐步强化社会力量办高等教育的规范性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对独立学院实行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学院发展中未解的难题我国独立学院相关政策法规的沿革透视了我国民办教育以及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之路,是一个我国对民办高等教育不断扶持与规范的过程。独立学院作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式,它的蓬勃发展显示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以及社会民间资本提供高等教育产品的内在冲动。独立学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这种对高等教育相关利益者都有好处的办学体制和模式。独立学院是以民间资本介入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