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汪家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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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9汪家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汪家寨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使用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平安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平安保障功能,确保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更好地为矿井平安生产效劳,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矿所有入井人员。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三条通风工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入井人员信息的录入、更改、识别卡管理、发放、更换及系统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第四条矿调度室负责不间断监视定位系统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掌握各单位人员入井情况及矿级领导干部带班入井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通风工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五条人力资源科负责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并以系统记录为依据对入井及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且对登陆定位考勤系统所需权限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管理,按设备安装使用情况核定配备系统维护及监控室值班人员,确保系统维护及监控室值班人员满足系统运行需要。第六条通防科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业务管理科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及入井人员携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工作负协调责任,对未按本规定使用、管理、维护人员定位系统的责任人员进行处分。第七条机电科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供电管理,确保人员定位系统分站供电合理、可靠、稳定,对设备运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第八条生产技术科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各采掘巷等地点人员定位设备的正常使用、管理及保护。第九条安检科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及入井人员携卡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提醒入井人员在经过井口检身房时自觉检卡。第十条其他单位及个人负责对各自管辖区域或工作场所内的分站、读卡器、通信线缆等设备进行看护管理,负设备的使用、保护及监管责任。负责提供本单位入井人员信息,并在人员信息变动时及时与通风工区联系更改,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第三章安装、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各采掘巷道、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必须安设读卡器,分站、读卡器安设在巷道支护完整、顶板不易垮落、无淋水、无杂物、人员便于维护、观察的地点,且读卡器安设位置距采掘巷道开门点、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等地点距离不小于60米,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8m,不按规定安装吊挂的,处分责任人100元/次。第十二条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分站、读卡器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监测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通风工区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安装。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中没有写明的,处分编制措施者200元;通风工区不按规程措施安装,处分通风工区分管副区长100元。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图形界面由通风工区根据采掘巷道部署及时修改,并绘制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未按要求对图形界面进行维护及绘制系统图每次对通风工区技术区长罚款200元。第十四条分站和读卡器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通防科、机电科及通风工区同意,并得到矿调度室允许前方可作业,否那么每次罚款100元。第十五条监控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局部运行状态,填写运行记录及故障处理情况,打印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否那么每次罚款50元。第十六条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风工区和矿调度汇报,通风工区必须及时安排人员立即进行处理,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那么罚通风工区200元,通风工区值班干部100元,未安排人员进行处理,罚通风工区值班干部200元。第十七条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必须上架挂牌管理或牌板未填或参数有误,每处分责任人50元。第十八条电网停电后,分站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必须及时更换,否那么,每台罚200元。第十九条监控室值班人员恶意删除人员信息或提供应他人管理员帐号引起人员信息丧失,造成井下识别器无法识别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条通风工区监测工每天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系统分站、读卡器运行正常、灵敏可靠,否那么每处分责任人200元。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及个人辖区或工作场所内的分站、读卡器、通信线缆等设备因使用管理、保护及看管不到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设备或线缆损坏、丧失由管辖单位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第二十二条乱掐吊挂人员定位系统线缆的铁丝,罚管辖单位负责人50元。第二十三条在人员定位主、终端机上进行与人员定位监测无关的操作,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四条监控